1、携带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申请人收入证明、公积金缴存明细等资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需提供房屋评估报告、房屋产权所有证、国土证等证明房屋产权的资料;
3、房屋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4、将上述资料准备完备后交由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资料、可审批额度、贷款年限等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5、审批通过后由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月偿还贷款,直至还清。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
2、按照银行规定须向银行交纳银行卡、折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的,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3、采用等额月均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且贷款发放银行为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的,借款人本人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同时必须注意贷款处于逾期状态无法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4、采用自由还款方式的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或申请提前还清贷款的,可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由还款操作手册》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