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0日,上海市建委发布《关于2019年绿色生态城区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全市已创建或梳理储备的绿色生态城区共计27个,12个城区已初步完成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编制工作。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2019年绿色生态城区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
沪建建材〔2020〕62号
各区建设管理(交通)委,相关委托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现将2019年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推进措施
《指导意见》要求“到2019年底,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至少选定一个新开发城区或更新城区启动创建并完成其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编制”。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开展了下列工作:一是完善政策和技术路径,先后发布《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和示范项目申报指南(2019年)》、《上海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技术细则2019》,完善绿色生态城区的申报流程,细化技术要求,为提升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编制质量提供技术支撑。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针对城区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协助相关实施主体进一步厘清绿色生态城区实施范围和具体要求。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夏令热线开展绿色生态城区专题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绿色生态城区的认知度和参与度。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专题报道中推广介绍了上海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做法和成效,对“上海模式”予以高度肯定。
二、进展情况
在各区政府、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全市已创建或梳理储备的绿色生态城区共计27个,总用地规模约为83平方公里。其中,虹桥商务区核心区获得全国首个“绿色生态城区实施运管三星级标识认证”,桃浦智创城、宝山新顾城、浦东前滩已成为本市首批获得“上海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称号的绿色生态城区。12个城区已初步完成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崇明东平小镇、松江新城国际生态商务区已完成专业规划验收。各区及特定地区管委会绿色生态城区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绿色生态城区进展情况汇总
此外,尚未落实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的为金山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和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其中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和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拟待国土空间规划/控规获批后推进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至少创建一个绿色生态城区”。请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在充分吸纳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将编制完成的绿色生态专业规划报区政府或特定地区管委会审查,获批后抓紧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创建工作。请于2020年12月15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书面报送“2020年绿色生态城区推进工作进展报告”或“城区2020年绿色生态建设和运营工作报告”(已完成创建的城区)。为顺利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凝练规划亮点,聚焦发展重点。绿色生态城区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土地、交通、生态环境、建筑、信息化等多方面内容,各城区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特点有所聚焦和侧重,既要有系统规划方案,又要有工作重点,突出自身具有优势的发展方向和内容,体现因地制宜创新特色发展的要求。
(二)制定规划建设任务,推进工作落实。城区完成绿色生态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后,应编制规划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和近期(3-5年)重点项目实施计划,并积极与规划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可操作、可落实。通过审查的绿色生态专业规划应纳入项目审批、评估评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环节,各区、管委会相关主管部门应做好绿色生态指标的审查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对试点城区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推动绿色生态规划落地。
(三)以点带面,促进区域绿色生态发展。绿色生态城区应梳理和协调与周边区域的关系,在大系统上实现充分对接,并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发展态势。同时,城区还应积极发挥引领作用,以小区域的绿色生态试点示范带动大区域的绿色发展。各区、特定地区管委会应在总结现有绿色生态城区创建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周边区域辐射延伸,加快开展辖区内第二轮绿色生态城区试点示范的梳理储备工作,将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穿于“单体-城区-城市”的建设之中,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本市向“生态之城”迈进。
特此通报。
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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