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1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和传统建筑修缮工匠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以大力弘扬传统建筑工匠精神,加强传统建造技术的传承发展。
关于印发《福建省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和传统建筑修缮工匠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闽建〔2020〕2号
福州市建设局、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住建局,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加强新时代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大力弘扬传统建筑工匠精神,加强传统建造技术的传承发展,我厅制定了《福建省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和传统建筑修缮工匠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5日
附件:福建省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和传统建筑修缮工匠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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