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加快推进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复工促进建筑业平稳发展的通知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3-09 13:58:24

[摘要] 3月5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复工促进建筑业平稳发展的通知(第236号)》,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复工,消除疫情对建筑业的不利影响。

关于加快推进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复工促进建筑业平稳发展的通知(第236号)

晋建市函〔2020〕23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推进工程项目复工,消除疫情对建筑业运行的不利影响,稳定行业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推进项目复工

  各市要充分认识当前推进项目复工对促进建筑业平稳发展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发力抢跑,在做好防控前提下尽快开工复工、尽快投产达产、尽快满负荷生产”的指示精神,按照我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以“分层分区分级响应,精准精确精细防控”为抓手,在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积极高效推进项目复工,做到疫情防控和项目复工两手抓、两不误,确保3月底前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在建工程项目实现全面复工。自2020年3月6日起,各市住建部门要于每日17:00前将《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复工情况统计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厅市场处。

  二、突出抓好重点项目

  各市住建部门要充分发挥亿元以上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的示范效应,强化对上述项目的跟踪服务,实行“一对一”包保扶持,做到一企一策、对症下药,逐项解决影响复工难题。应由本部门负责解决的,由局领导牵头督办,及时办结。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积极协调解决。需由省级层面解决的,及时向我厅反映,由我厅统筹协调。确保3月15日前亿元以上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全部复工。

  三、强化骨干企业引领

  骨干建筑业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综合管理优势和应对急难险重任务的丰富经验,确保在3月15日前承揽的亿元以上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全面复工。各市可通过电话、远程视频等方式,加强对骨干企业复工情况的跟踪督导,并将企业好的经验做法制成电子宣传册,予以推广。我厅将在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信用评价、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对带头推进项目复工的建筑业企业予以优先。自2020年3月6日起,请各骨干建筑业企业于每日17:00前将《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复工情况统计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厅市场处。

  四、做好项目建设保障

  (一)加强项目资源保障

  各市住建局要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各类资源供给情况,为项目顺利复工、建设扫清障碍。要加强项目复工劳务 供给,指导企业充分运用我省网上用工调度系统,加快建筑用工调配效率,有效解决因疫情导致的企业用工信息渠道不畅和“用工难”等问题。要加强与本地工信局沟通联络,帮扶推进主要建材生产供应单位复产,保障项目用料充足供应。要积极与卫生、交通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人员返回平安有序,建材运输路畅其流。

  (二)优化工程项目审批

  各市要严格落实我厅《关于深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减少审批事项,压缩办理时限,推进并联审批,确保施工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7日。要按照我省《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审批”实行网上办理的通知》要求,加强与审批部门配合,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审批管理系统。对疫情防控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要重点研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实现“网上办”“自助办”“马上办”。

  (三)合理调整工程计价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复、开工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中应单列疫情防控专项经费,保障施工人员防护安全。人工、材料等费用应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实际上涨幅度情况签证确认,予以调整,并及时足额支付进度款,保障项目顺利进展。各市住建部门要及时收集、测算当地建筑市场材料价格,按月发布材料价格信息,并于当月20日前报送我厅。我厅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人工、材料价格和疫情防护措施费用跟踪监测,及时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工程价款提供依据。

  五、加大入企服务工作力度

  各市要尽快成立由局领导带队,有关部门组成的入企服务工作组,按照网格化监管工作范围,围绕本地区建筑业企业和房建市政项目,灵活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当前影响行业、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逐项建立台账,倒排时间节点,限时销号办结,切实提升入企服务质量和工作实效。要结合实际灵活安排本部门人员工作,在有效精准防控的前提下,保证各项工作不停摆、不迟滞、不延误。让入企服务成为推动行业发展、促进项目建设的有效“润滑剂”。自2020年3月6日起,各市住建部门要于每周五12:00前将《山西省建筑业企业入企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厅市场处。

  六、加强考核督导

  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稳定建筑业运行、推进行业快速发展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结果论英雄,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疫情期间,我厅将定期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督导,对我厅政策落实不到位、复工推进缓慢的市,要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优”,不得被评为优秀单位。

  联 系 人:王 乐 杨 兵

  联系电话:0351-3580010

  联系邮箱:sxsjstscc@163.com

  附件:

  1.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复工情况统计表.docx

  2.山西省建筑业企业入企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5日

  以上就是建筑界政策频道带来的山西关于加快推进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复工促进建筑业平稳发展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学习参考。更多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建筑业复工相关建筑行业政策解读资讯请持续关注建筑界政策频道,建筑界政策频道为您带来最新建筑行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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