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疫情防控期间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行政审批便捷服务,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印发通知,推行全区住建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全面推行建筑和市政工程承诺制。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推行“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通知要求,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通过网上申报、电子材料流转、在线获取审批结果等方式进行。对涉及现场核查和专家评审的,可提前预约,通过视频论证会、企业提供现场核查视频资料等方式进行审查,待疫情解除后,由审批部门进行复核。对确需纸质材料或现场办理的,可通过邮寄办、预约办等方式,尽量减少或避免企业群众到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事宜。
针对新建、改建、扩建用于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经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后,全面推行“承诺制”,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可先开工建设,按照规定后补手续。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方便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申述申辩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对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
内蒙古优化行业行政审批为复工企业提供便捷服务,是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的有力措施。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我们必将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建筑界热点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更多疫情防控复工相关建筑行业热点资讯,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行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