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和财政厅发布《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明确企业和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可依托政府免费线上培训平台,同时,还明确线上培训补贴资金拨付。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31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有关事项提出具体意见。
《通知》指出,线上培训对象是按照《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陕人社发〔2019〕35号)规定的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家庭劳动力。疫情期间,各类企业组织在职职工开展线上培训的,不受培训机构目录清单限制,企业也可委托目录清单内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线上就业培训由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承担。疫情结束后,各类线上培训均由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承担。在疫情期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第四、五、六大类中细类(职业)、工种,企业均可组织职工开展线上培训,不受培训工种(项目)清单限制。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线上就业培训工种,应属于培训工种(项目)目录清单,其线上创业培训纳入线上培训补贴范围。疫情结束后,各类线上培训工种(项目)均按照培训工种(项目)目录清单执行。
《通知》规定,线上培训课程可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证、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书的考核内容和企业实际需要开设,并设置通用性职业素质、安全知识等课程。疫情防控期间,应增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课程。
《通知》明确,企业和目录清单内的培训机构可依托政府免费线上培训平台(见附件)、自主开发的互联网线上培训平台、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及各类手机APP等组织人员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线上培训。建立线上培训核查机制,企业或培训机构应留存能够证明培训真实性的学员线上签到注册、线上培训相关视频或图片等证明资料,确保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通知》要求,企业和目录清单内培训机构拟开展线上培训的,应在培训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开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培训。开班申请除《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75号)确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线上培训方案(包括线上培训平台、线上课程、师资、培训对象、线上培训课时、占总课时比例等),培训由企业组织的,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企业或培训机构按培训方案完成包含线上培训内容的培训课程后,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以下补贴申报材料: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学员取得的证书、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
《通知》明确,线上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当地该工种(项目)现行补贴标准、线上培训课时占培训总课时的比例、疫情防控需要确定。疫情期间线上培训补贴标准=现行补贴标准×线上培训课时/培训总课时×130%。疫情结束后线上培训补贴标准=现行补贴标准×线上培训课时/培训总课时。疫情期间培训补贴标准(总)=疫情期间线上培训补贴标准+现行补贴标准×(1-线上培训课时/培训总课时)。
同时,还明确了线上培训补贴预拨。疫情期间,企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线上培训,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开班后5天内,先行拨付50%的线上培训补贴资金。预拨线上培训补贴资金时,按每人每课时7.5元先行预算线上培训补贴资金,全部培训结束后培训补贴标准根据参训人员取得的证书类型和上述补贴标准计算公式确定。作为确定最终培训补贴标准的证书包括培训合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通知》要求,鼓励企业和培训机构积极组训,引导企业职工和就业重点群体广泛参与。同时,各地要加强线上培训的过程监管,确保培训的真实性。对疫情期间虚假培训、骗取套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在线培训平台
1.陕西职业在线培训平台(http://113.200.189.142:56789/)
2.中国职业培训在线(http://px.class.com.cn)
3.就业创业和职业培训在线(http://jc.mohrss.gov.cn)
4.新职业在线学习平台(http://xzy.mohrss.gov.cn)
5.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http://www.chinanet.gov.cn)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http://edu.mohrss.gov.cn)
陕西出台意见,企业培训机构组织线上培训有补贴资金,是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的有力措施。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我们必将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建筑界热点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更多线上培训补贴资金的相关建筑行业热点资讯,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行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