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来源:建筑界编辑:袁斌发布时间:2020-02-13 11:30:51

[摘要] 2019年以来,各省最新的采购政策陆续出台,可以说招标采购与造价是分不开的。本文分享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供有需要的造价人在工作学习中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一、集中采购限额标准

  省本级的集中采购预算金额为50万元以上;

  沈阳市、大连市和鞍山市在30万元以上

  其他各市在20万元以上

  县(区)在10万元以上。

  二、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

  省本级、沈阳市、大连市和鞍山市的限额标准为30万元;

  其他各市为20万元

  县(区)级是10万元。

  (此前,这一标准统一定为5万元)

  三、公开招标采购的限额标准

  关于公开招标,通知要求,省本级和市级的货物与服务项目的标准为200万元,县(区)级是100万元;工程项目的限额标准未做改动,依然是200万元。

  以上就是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如果在之后的工作中遇到造价招标采购标准问题,可以来建筑界造价知识频道看看这篇分享。建筑界造价知识频道也会持续分享更多造价招标采购标准等造价知识,欢迎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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