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住建领域春节后建设工地开复工人员错峰返津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2-12 11:09:55

[摘要] 2月11日,天津市建委发布《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春节后建设工地开复工人员错峰返津工作的通知》,对开复工做出安排,要求合理安排开复工计划,严格建设项目开复工审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春节后建设工地开复工人员 错峰返津工作的通知

市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做好错峰返程运输的工作措施>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29号)和市交通运输委印发的《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落实错峰返程运输工作部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有序推动春节后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开复工,切实做好人员错峰返津疫情防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开复工计划

  按照市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类有序的原则,合理安排好市管、区管建设项目开复工计划准备工作:对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重大建设项目、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等,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积极主动、全力以赴筹备复工计划,创造复工条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复工准备。市住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总队”)和各区住建委应主动作为,主动为上述建设项目复工做好服务,积极协助企业解决困难,尽力创造复工条件;对其他建设项目,市总队和各区住建委要指导建设单位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复工计划,做好复工准备,一旦疫情缓解,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能够第一时间全面开复工。

  二、严格建设项目开复工审批

  建设项目开复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根据各自职责,严格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开复工条件进行全面自查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共同向市总队或各区住建委提出开复工申请,认真填写《春节后建设项目开复工申报核准表》(附件2),经市总队或各区住建委核准同意后方可开复工,相关检查内容存档备查。市总队和各区住建委应按照开复工条件对申请开复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合格一个核准一个。凡是达不到开复工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复工。

  经核准可以开复工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协调,分期、分批、分类错峰安排外地人员返津。疫情期间,自2月12日起每日下午6点前,市总队、各区住建委将当天核准情况《每天开复工项目统计表》(附件3)通过住建委质量安全微信群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当日未报的视为零报告。

  三、全面排查掌握返津人员精准信息

  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向返津人员宣讲错峰返津政策,组织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做好本企业“来津人员信息登记” 全市二维码系统(附件4)统计和个人返津防疫情况登记表(附件5)填报工作,全面掌握人员数量、抵津时间、抵津地点、选择的交通方式等大数据信息。二维码信息统一由公安部门管理,个人返津防疫情况登记表由本单位存档备查,并第一时间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备案。目前在湖北省居住、居留人员暂时停止返津返岗。

  四、开通重点群体直达班车

  经核准开复工的建设项目,鼓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利用自有车辆,有计划、分期、分批安排外地人员返津,并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要求,做好车辆、驾驶员等防疫防护相关工作。不能自行解决外地人员返津的单位,凡具备一定规模的返津出行需求的,建设单位应将返津人员运输计划需求通过市总队或各区住建委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附件3),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汇总后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委。建设单位可通过“直达定制包车申请系统”(附件6)填报直达班车需求。

  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做好错峰返程运输的工作措施>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0〕29号)的要求,由市交通运输部门与相关部门、需求单位对接外地返津人员返程需求,制定点到点、门到门专程直达运送方案。直达定制包车分跨省直达包车、抵津场站始发定制巴士、日常通勤班车三种类型,供各单位选择,所需费用由提出运输需求的单位负担。按照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和防疫要求,所有乘客实行实名制,配合测量体温,且自行准备口罩等防护装备,客车实载率控制在50%以下,保证乘客间距,同时预留发热隔离区域。

  五、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市总队对全市建设项目开复工及人员返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各区住建委要加强对属地建设项目开复工及人员返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督促各工地认真做好人员排查、开复工各项条件检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与属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沟通及联动检查,发现擅自复工、未建立防疫制度、未落实人员防疫管理等措施的,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的建筑工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落实错峰返程运输工作部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春节后建设项目开复工申报核准表

  3.每天开复工项目统计表

  4.来津人员信息登记二维码

  5.建设工程项目个人返津防疫情况登记表

  6.直通车运输需求填报二维码

  2020年2月10日

以上就是建筑界政策频道带来的天津关于有序做好全市住建领域春节后建设工地开复工人员错峰返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学习参考。武汉加油!中国加油!我们必将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役!更多疫情防控开复工等建筑行业政策解读资讯请持续关注建筑界政策频道,建筑界政策频道为您带来最新建筑行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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