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筑给排水设计实用技术资料汇编整理1、给水要求水压: ① 给水入口:一层,10m;二层,12m;三层及以上层按4(n+1),n为层数。② 给水:
建筑给排水设计“实用技术资料”汇编整理
1、给水要求水压:
① 给水入口:一层,10m;二层,12m;三层及以上层按4(n+1),n为层数。
② 给水:住宅分户水表前的水压一般宜0.10~0.15 MPa;住宅入户给水压力大于0.35MPa应减压;给水分区静水压不宜大于0.45 MPa;卫生器具给水配件最大承受压力不得大于0.60 MPa。
③ 消防:消火栓口(7m、10m、13m充实水柱)栓口压力15m、20m、25m;(注:按栓口SN65,水枪为d19,麻织水带25m,衬胶水带栓口压力还可以减去2m);消火栓口大于0.35MPa宜减压(主要考虑节流);消火栓口大于0.5MPa应减压;消火栓口静压不应大于1.0MPa;喷淋配水管道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喷淋报警阀组喷头高差宜≯50m;喷淋配水管入口压力宜≯0.40MPa。
④ 水泵扬程估算:
生活水泵扬程为:H=4(n+1), 注:n为层数,地下层应加算1层,单位:米;
室内消火栓水泵扬程:H+(10~15)米,H为生活水泵的估算扬程;
喷淋水泵扬程:H+(20~25)米,H为生活水泵的估算扬程。
2、排水横支管与立管管底的最小垂直距离:
①仅设伸顶通气:建筑排水层数≤4层,0.45m;5-6层,0.75m; 7-12层,1.2m;13-19层,3.0m;≥20层,3.0m
②设通气立管:建筑排水层数≤12层,按配件最小安装尺寸,
13-19层,0.75m;≥20层,1.20m
3、设置距离(构筑物):
①室外消火栓:≯120m(距路边≯2m,距外墙≮5m);
②雨水口:25-50m,(当道路纵坡大于0.02时,可大于50m),(雨水口串连个数不超过3个,连接管长度不超过25m)。
③污水检查井:管径≤150mm,不宜大于30m;管径≥200,不宜大于40m。
④雨水检查井: 管径≤150,30m;管径=200-300,40m;管径=400,50m;管径≥500,70m
⑤洒水栓:不宜大于80m
⑥室外消防管道的阀门布置:停用的消火栓不超过5个
⑦给水管道与建筑基础的水平净距:管径为100-500mm,不宜小于1.5m;管径为50-75mm,不宜小于1.0m
⑧排水管道与建筑物基础间的水平净距:当管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最小水平净距不小于1.5m;否则不小于2.5m
⑨ (建筑小区)地下管线间最小净距:
给水管与给水管,水平0.5-1.0m,垂直0.1-0.15;
给水管与污水管,水平0.8-1.5m,垂直0.1-0.15;
给水管与雨水管,水平0.8-1.5m,垂直0.1-0.15m;
污水管与污水管,水平0.8-1.5m,垂直0.1-0.15m;
污水管与雨水管,水平0.8-1.5m,垂直0.1-0.15m;
雨水管与雨水管,水平0.8-1.5m,垂直0.1-0.15m。
4、设置距离(附件):
①室内消火栓距离:多层≯50m,高层、地下车库≯30m
②伸缩器:立管30 m,横管50 m。疏水器:30-50 m。
③铸铁排水立管上的检查口间距:不大于10m。
④排水横管清扫口最大间距:污水(废水) DN50-75为8(10)米,DN100-150为10(15)米。
⑤塑料排水管伸缩节最大间距:立管为4m,横管为2m。
5、室内消火栓保护半径计算
常用消火栓栓口SN65,水枪为d19,水带25m麻织或衬胶水带
①R=kLd+Ls
式中 R—消火栓保护半径(米)
k—水带弯曲折减系数,宜取0.8~0.9(复杂线路取0.8,大空间取0.9,应按实际可通行的路线确定)
Ld—水龙带长度(米),kLd =(0.8~0.9)×25=20~22.5m
Ls —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在平面上的投影长度(米)
②当出口流量为5L/S时,充实水柱长度为11.3m,栓口水压约为0.20MPa。
楼层层高按3.0m,最大 Ls =11.0m,故,最大保护半径R=(20~22.5)+11.0=31.0~33.5m
楼层层高按4.0m,最大 Ls =10.7m,故,最大保护半径R=(20~22.5)+10.7=30.7~33.2m
消火栓最大保护半径的一般取值为:30m (最好保守一点)
③车库室内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25米。
多层建筑需设室内消火栓:
①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 m²的厂房(仓库)。
②体积大于5000m³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船、机)楼、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建筑、档案馆建筑等。
③特等、甲等剧场,超过8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和电影院等,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④超过5层或体积超过1万m³的办公楼、教学楼、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等其他民用建筑。
⑤超过7层的住宅(住宅应按GB50368-2005第9.1.16条备注进行层数折算)。
6、多层民用建筑需设自动喷水:
①建筑面积超过500m²的可燃物品的地下库房、地下商店。
②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③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²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²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
④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 m²的办公楼等。(走道、办公室、餐厅、商店、库房、无楼层服务员的客房)。(原因:可燃物较多,火灾容易沿着空调管道蔓延扩大)
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公共娱乐场所(设在地下、半地下、4层及以上或者设在1、2、3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超过300m²)。(游泳场所除外)
⑥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⑦特级、甲级档案馆中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应设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特级、甲级档案馆中的其他档案库房、档案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乙级档案馆中的档案库房可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或非卤代烷气体灭火系统。
7、多层民用建筑需设雨淋:
①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的葡萄架下部。
②建筑面积≥400m²的演播室,建筑面积≥500m²的电影摄影棚。
8、高层民用建筑需设自动喷水:
①建筑面积不超过100米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m²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户内、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
②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旅馆的客房,自动扶梯的底部,可燃物品库房)。
③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④35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按《住宅建筑规范》第9.6.2条)
9、汽车库需设自动喷水(中危险Ⅱ级):
① 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量>300、151~300、51~150)。
②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
③Ⅰ类修车库(修车位>15)。
10、人防工程需设自动喷水:
①建筑面积大于1000m²的人防工程。
②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
③建筑面积大于500m²的地下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