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布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建筑界编辑:袁斌发布时间:2021-08-16 17:39:45

[摘要]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微博发布了“2021年西藏一级造价工程师报名工作的通知”,其中确定了西藏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6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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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于10月30、31日举行,我区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10月30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建设工程计价》

  10月31日

  上午09:00-11:30《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区域内,方可在西藏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三、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且线上核查通过人员的办理方式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前无须提供有关证明,依据告知承诺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 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的办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期间将对所有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8月16日—25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请报考人员尽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在考试合格后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系统显示出核验结果即表明在线核验已完成,报考人员须继续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

  注册成功后,考生登录服务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级别考试,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西藏”,进入报考信息填写页面,请考生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成功填写报考信息后,请再次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谨慎确认信息)。

  (三)资格核查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且选择并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系统将自动核查其报名资格,通过后直接缴费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届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即可。

  2.现场人工核查方式办理

  未通过系统资格核查或者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即可;

  (2)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1份。

  (3)报考级别为免二科或增报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供已取得的资格证书。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16日—26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0891-6845920)。

  (四)网上缴费

  通过线上资格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网报平台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网上缴费时间:8月16日—26日。

  (五)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85元/科。

  (六)准考证打印

  10月26日—29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根据拉萨市疫情防空常态化工作要求,我中心将及时发布本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请考生务必关注“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了解有关事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因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二)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公布。

  (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届时,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拟合格考生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并取消考试成绩,请予以高度重视。

  (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六)应考时,考生可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要求作答。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13日

  附件:1.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免二科)考试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参加增报专业考试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四、其他说明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以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且从事工作的时限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为工作年限。

  五、社保证明材料相关要求

  (一)考后资格复核时,社保缴纳年限大于或等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

  (二)考后资格复核时,社保缴纳年限小于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除提供社保参保年限证明外,还需提供其他可以证明工作年限的材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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