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佛山已起草工作方案并将加快推出,“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2 5万套,主要面向城镇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备受关注。近日,记者自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市已起草工作方案并将加快推出,“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至少2.5万套。
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发展
据了解,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由运营机构长期持有、只租不售,户型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为主,保障对象设有最长保障期限,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主要面向城镇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供应。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末,佛山常住人口总数达950万人。过去十年,佛山人口增长人口超230万,增长数居广东第三,仅次于广州、深圳。
今年,佛山被列入广东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试点城市之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佛山最近起草相关工作方案,并向各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据透露,这份工作方案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在佛山加速落地和发展进行全方位设计,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切实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近期,佛山将抓紧完善工作方案,制定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推动土地、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简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发展速度。
历年累计建设公租房逾4.8万套
《意见》强调,要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事实上,除了正在推进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佛山在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发放租赁补贴等其他方面已取得明显成效。
比如,佛山历年共开工建设公租房逾4.8万套,发放租赁补贴1.3万户,累计通过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解决各类保障群体近6.9万户,增加了保障性住房供给,丰富了住房保障实现形式,有效缓解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外来新市民住房困难问题。此外,今年佛山计划将筹集共有产权住房1000套,扎实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工作,佛山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将进一步得到落实。
“十三五”期间,佛山作为全国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试点城市之一,完善住房租赁相关制度建设,探索发展租赁住房新途径,推动住房租赁较快较好发展。
目前,佛山约有13000套民营长租公寓正在运营,民营资本成为租赁市场新生力量,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不断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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