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轮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必须借助“新基建”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经济发展新动能,以期发挥出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样板。
随着数字信息技术与社会经济的深度交汇融合,数字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数字经济也成为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后全新的经济形态。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发布并明确提出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时代要求。“新基建”作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在2018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被正式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新基建”作为刺激经济复苏的重要政策工具被频繁关注。根据国家发改委对“新基建”范围的明确界定,“新基建”主要包括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创新基础设施等三大方面内容,其本质内涵是通过发展具有数字化和智能化特征的硬核信息技术而服务于科技创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对产业链进行改造升级,从而助力于我国抢占全球新兴技术制高点、培育地区经济发展新动能,为新时代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
长三角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应该在“新基建”进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首先,长三角具备发展“新基建”的经济基础。长三角以3.7%的国土面积、全国10%的人口,贡献了全国1/4的经济总量、1/4以上的工业增加值和超过三成的货物进出口总额。2016年,长三角27个核心城市人均GDP达到13652美元,已跨越世界银行提出的中等收入陷阱。其次,长三角具备雄厚的数字经济基础。长三角拥有超过1/4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超过12%的世界500强企业、约占全国1/4的“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年研发经费支出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均占全国1/3左右。2018年,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规模达到8.63万亿元,占全国比重高达28%,其中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占全国的1/3,机器人产能占全国的1/2,信息服务业占全国的1/3,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占全国的1/2。最后,长三角具备明显的数字人才优势。《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与人才发展研究报告》显示,长三角数字人才流入与流出之比达到1.35,对国内具备信息与通信技术专业技能的数字人才存在非常明显的吸引力。这些优势均为长三角发展“新基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新一轮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必须借助“新基建”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经济发展新动能,以期发挥出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示范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在新起点上推动更高质量一体化仍面临挑战:区域内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不够深入,产业发展的协同性有待提升;跨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水平有待提高;阻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行政壁垒仍未完全打破,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城市层级产业同构、重复建设和同质竞争现象较为严重。在这一背景下,“新基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助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新基建”有助于提升长三角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打造高效便捷的区域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服务网络,是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必要支撑条件。随着“新基建”在长三角的铺开,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密度将不断增大、运行效率将得以提升,交通系统将逐步趋向网格化,长三角城市群之间的同城效应将显著增强。“新基建”还有利于长三角加快“去中心化”发展进程,上海及长三角省会城市在物理链接上的中心效应会趋于下降,省份间的行政壁垒将加速破除,跨省城市要素流动将实现精准对接。此外,随着5G网络、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基建”的逐步成熟,长三角将加速实现信息化服务的互联互通,包括医疗信息共享、人才岗位信息共享、政务服务互联互通、5G互联先试先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信息互通等多层面的信息联通。可以预期的是,“新基建”将推动长三角城市之间的互动更加扁平化,信息流、客流、物流、资金流、数据流更加通畅,进而驱动城市格局得以重塑,为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进一步提高提供必要基础。
“新基建”有助于加快长三角城市层级产业分工演变。城市层级产业分工水平是区域一体化水平的直接体现,不同层级城市间产业分工程度越高,城市体系内资源配置效率就越高,越有利于区域经济的高质量协调发展。随着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基建”项目的完善,未来长三角的科技创新将呈现共建共享、快速扩散的新趋势,从而推动区域产业分工进入新的阶段。不同层级城市间的产业分工将由原来的产业间分工为主,加速向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和产业链分工并行的分工格局转变。同时,受市场竞争规律和地区比较优势的影响,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州、宁波等中心城市的产业集聚功能将向外围中小城市扩散、疏解,促使长三角各城市向多层级、多中心的城市功能分工格局演变。其中,企业总部、研发部门、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等企业价值链中的管理和研发环节将向中心城市上海集聚,上海将发挥总部管理与研发中心的枢纽功能;生产制造部门以及一般制造业等生产、制造环节将主要在外围中小城市集聚,使其主要承担生产制造功能;其他各大城市将更多地发挥专业化中心及分级子中心的功能。随着城市层级分工由产业间分工、产业内分工、产业链分工向功能分工的不断演进,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水平也将得到实质性提高。
“新基建”有助于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在协同推进“新基建”的过程中,长三角各地区通过实施多元一体化战略举措,有助于加快科技创新的产业化进程,实现科技创新和区域产业的良性互动,提升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水平。其中,上海作为长三角中心城市,应充分发挥龙头引领作用,联合苏州、无锡、南通等地级市,以《上海大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为蓝本,在新能源汽车、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新基建”领域谋求科技创新和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上海松江、苏州、杭州等9市(区)在创建G60科创走廊过程中,应借力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机器人产业联盟,着力推动科技创新的产业化进程;上海嘉定、苏州、温州等市(区)应借助长三角汽车产业创新联盟,通过联合建设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区域创新服务中心等协同创新平台,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突破点,带动提高产业技术创新水平。此外,还可以借助已经设立的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基金,加速生物技术、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产业的市场化,助力长三角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从而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水平的内涵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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