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三部门“围堵”经营性贷款违规购房的做法正当其时,但要达到理想或预期效果还须法律跟进,并打好“组合拳”,形成“严打”合力,让违规炒房者付出沉重代价,直至得不偿失。
据报道,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联合发文,将个人违规挪用经营性贷款购房“围堵”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区域全部银行业机构。同时,杭州、湖州、西安等地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包括开发贷款资金封闭管理、购地金额来源审查、预售资金监管等多方面,对房企资金管控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保障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央及相关职能部门相继出台相应措施,反复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近年来,伴随房价上涨趋势,一些唯利是图的炒房者采取专职贷款等方式大量购房,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据统计,仅北京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约3000万元。业内专家表示,经营性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楼市扰乱了房地产调控大局,容易引发局部房地产市场过热;本应流向实体经济的金融资源被挤占,影响了宏观政策实施的效果。对企业和居民个人来说,用经营性贷款购买住房推高了杠杆率、负债率,一旦房地产市场或政策发生较大变化,还可能导致债务危机。对银行而言,过分依靠房地产开发企业扩大规模、抢占份额,既存在政策风险,也存在信用风险。
三部门“围堵”经营性贷款违规购房的做法正当其时,但要达到理想或预期效果还须法律跟进,并打好“组合拳”,形成“严打”合力,让违规炒房者付出沉重代价,直至得不偿失。
首先,要在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做好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审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指导商业银行控制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节奏和增速,防止突击放贷。引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审贷管理,加大对购房者首付资金来源、债务收入比核查力度,严防“信用贷”“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其次,要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工商、金融、税务等相关部门大力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查严管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商品房蓄客、销售和中介行为。最后,要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炒卖房号、收取“茶水费”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让炒房者望而生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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