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北京市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其中详细介绍了2021年北京二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时间及各项安排的详细情况。
关于做好北京市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原建设部《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号),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发〔2005〕76号)精神,现将北京市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一。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2科)。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级别为免1科)。
(三)已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级别为增专业)。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其中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不包含职业高中和技校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四、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三)《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结合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全部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其余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二)报考人员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老考生”是指已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和报考级别为增专业的人员;其余人员为“新考生”。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老考生”
(1)报名信息提交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3月29日;
(2)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4月2日。错过报名信息提交时间或网上缴费时间均视为放弃报名,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2.“新考生”
上传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和学位证书;
(2)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上传能证明其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3)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的人员还须上传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4)报考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还须上传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证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述证件、证书或证明均须上传其原件的清晰图片。
(四)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至5月21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六、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生可于2021年8月下旬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也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另行公布。(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三)北京市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统一组织,考生2019年在北京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1年。(四)按照《关于启用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1〕4号)和《关于试点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电子合格通知书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80号)精神,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启用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考试合格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下载并打印相应电子资格证书或电子合格通知书。
七、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8〕106号)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流程图》。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四)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九、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审核机构联系方式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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