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官网发布2021年一、二级建筑师考试报名考务工作通知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1-03-18 14:15:46

[摘要] 北京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做好北京地区 2021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2021年北京一级建筑师考试已经确定!下面为大家带来通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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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京人考发〔202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4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在北京地区企、事业单位、军队中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人员(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生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考生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考生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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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报考专业说明见附件1。

  三、考试安排和作答要求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一)考试实行封闭2个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考试要求见《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2)。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客观,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不实填报、虚假承诺的人员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本项考试报名链接进行报名。网上填报信息并通过审核的人员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报名流程见附件3。

  (三)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1日至14日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二)北京地区2020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组织,此前取得过合格成绩且2020年未在其他省(区、市)参考的北京考区人员,其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考生可于2021年8月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证书查询”栏目公布。

  (四)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相应级别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和电子票据领取

  (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6〕1321号)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3元,作图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知识题(选择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作图题科目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5元。

  (二)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电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根据短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具体操作步骤详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流程图》。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服务指南”栏目,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及参加考试名称相关信息发送至邮箱。发送邮件后的3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人事考试考生涉及行业领域多、流动性强,为确保考试期间参考人员的健康安全,建议所有考生按照北京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工作要求,考前通过单位或所在社区登记预约,完成疫苗接种。

  (二)考试当天,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且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建议考生考试当天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

  (四)人事考试防疫相关要求将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的变化随时调整,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事考评办公室最新通知,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八、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附件:1.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2.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3.考试报名流程图

  4.审核机构联系方式

  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代章)

  2021年3月17日

  以上就是建筑界注册建筑师频道为大家带来的“北京官网发布2021年一、二级建筑师考试报名考务工作通知”信息。更多一级建筑师资格证考试等建筑行业政策资讯请持续关注建筑界注册建筑师频道,建筑界注册建筑师频道会持续为您带来最新建筑行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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