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鼓励老旧小区提前改造,让“老居民”享受“新生活”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1-01-04 11:50:13

[摘要] 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重点改造小区应改尽改前提下,适当放宽改造年限,提前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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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宽了、车位多了、建筑新了、花园美了……近年来,不少城镇的老旧小区变了样。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到2022年,各地形成较完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措施和可持续发展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末,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有条件的市、县,力争完成2005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有啥不同?基础设施应改尽改,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提前改造

  地下排污管道重新改造,雨污分流;地上道路硬化,小花坛里也恢复了生机……走进铜陵市枞阳商城二期小区,改造效果“迎面而来”。“以前,下水道堵塞严重,地势较低的地方排水不畅,每逢暴雨天气,积水严重。 ”今年54岁的夏卫东说,小区始建于1990年,改造前的小区生活很不舒心,如今,小区改造效果大家都看在眼里,乐在心里。

  随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有力推进,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里子“好住”了、面子“好看”了,焕然一新的家园透出浓浓的幸福味道。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扬年表示,预计到年底,全省“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020个,房屋建筑面积9836万平方米,惠及110万户小区居民。

  如何进一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将老旧小区改造与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有机更新、城市生态保护与修复相结合,政府加强引导和规划统筹协调,社区党组织加强引领,居民发挥主体作用,社会力量及关联单位积极参与;以小区设施改造、环境优化、服务提升为重点,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注重维护城市传统特色风貌,提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利用水平,整体谋划、部门联动,“一项目一方案”推进,全面改善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在改造范围上,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重点改造,支持提质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重点改造小区应改尽改前提下,适当放宽改造年限,提前对2005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

  在改造内容上,实施基础设施应改尽改,完善和提升小区功能。改造市政基础设施,修缮小区建筑物公共部位,提升人居环境及配套设施建设水平。挖掘小区、片区内空间资源,整合周边零星碎片化土地,利用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空置房屋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在老旧小区内及周边健全社区养老、托育、医疗、停车场、体育健身、文化、应急救援站、警务室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完善家政、助餐、便民市场、便利店等社会服务设施。

  如何推进?尊重居民意愿,因地制宜,相邻小区可连片改造

  老旧小区改造,动的是家,居民是主人,必须尊重居民意愿,让居民参与决策。

  《实施方案》指出,各县(含市、区)政府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开展由基层党组织引领的形式多样、组织有序、实施规范的基层协商。由街道(乡镇)牵头,充分了解居民需求,在改造内容、方式等方面协商达成共识,优先考虑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小区,制定初步改造方案。同时,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先完成拆除违法建设、治理开墙打洞等事项后再启动实施改造。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等征求居民意愿,引导居民参与改造,并在改造完成后协商决定小区管理模式。

  “老旧小区改造区域划分要对接城市规划和控制性详规,梳理老旧小区及周边资源,通过拆除违建、打通围墙、畅通微循环、设施共建共享等方式,将片区内有共同改造需求的独栋、零星、分散楼房进行归并整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鼓励对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打破空间分割,拆除围墙等障碍物,拓展公共空间,整合共享公共资源,实施集中连片整体改造;可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内新建、改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通过未来收益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支出;鼓励拟改造老旧小区与城市建设、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捆绑打包,进行跨片区组合改造。

  改造的同时也要保留“城市记忆”。 《实施方案》明确,连片改造应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地域特征和传统街巷肌理,创新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方式,加强古树名木和现有绿化成果保护。同时,鼓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存量房屋,提供给街道(乡镇)、社区用于小区养老托育、医疗卫生等用途。

  钱从哪来?政府加大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畅通资金供给渠道

  老旧小区改造促投资、稳增长,不仅是民生工程,也是扩大内需。但这样大规模的投资,钱从哪儿来?

  我省将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省级安排资金对各市进行补助,市、县人民政府对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存量资金可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市、县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筹集改造资金。同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在不同改造内容中明确居民出资责任和出资形式,鼓励居民个人以捐资、捐物、投劳等形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结合改造促进住户户内改造、装饰装修、家电更新等消费。

  在畅通资金供给渠道方面,《实施意见》还明确,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养老、托育、助餐、超市、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积极探索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鼓励原产权单位出资参与改造;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在皖机构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金融服务力度,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化贷款流程和授信进度,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商业银行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需求特点,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依法合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老旧小区改造还将拓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筹措渠道。我省将修订《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维修资金的补建、续筹工作。未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应在改造方案中明确筹集专项维修资金的措施。有条件的市、县可推行专项维修资金“即交即用即补”机制,优化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维修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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