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坚持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改造提升传统建筑业,稳步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强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为建筑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三五”时期,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双创双服”“三深化三提升”“三创四建”系列活动为抓手,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全力服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和北京冬奥会筹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拼搏竞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服务保障民生、推进城市更新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助力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住房体系不断健全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推动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
公租房保障能力持续提升。通过配租公租房和发放租赁补贴,解决了45.6万户困难家庭、150多万人的住房问题,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推进公租房小区智能化管理,每市均建成一个公租房智慧小区。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组织开发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公租房小区共建共享共治的管理格局。
棚户区改造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棚户区改造累计新开工80.7万套,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75万套棚改目标任务,城市建成区既有棚户区实现“清零”,近500万人“出棚进楼”。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获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
老旧小区改造重点突破。2018年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三年行动,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全省20项民心工程重点推进。2018年~2020年,全省累计改造老旧小区6311个,帮助141万户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发布《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及环境综合改造技术标准》,创新性地实行居民“点菜式”征求意愿服务,按需定制改造内容,最大程度满足群众意愿,小区换“新颜”,群众展“笑颜”。
城中村改造持续发力。自2018年起,在全省实施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3年来累计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882个,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贡献重要力量。
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十三五”期间,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全省商品住宅新开工施工面积32695万平方米,房地产开发累计完成投资21864亿元。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由2015年的35.87平方米提高到2019年底的38.28平方米,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居民住房条件稳步提高。
住房公积金管理安全高效。落实住房公积金“保一控二限三”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基本住房消费的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2870.02亿元,提取1765.83亿元,发放个人公积金贷款39.97万笔、1500.02亿元,支持购房4557.88万平方米,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城市品质显著提升
人居环境宜居宜业
“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城市建设翻开崭新的一页。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城市,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大为改观。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新增供水厂28座,全省水厂达到315座,供水能力达1060万立方米/日,城市、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7.43%、95.74%;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8.3%、97.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燃气管网长度达到6.7万公里,城市、县城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8.4%、94.1%。建成区路网密度达到8.11公里/平方公里,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市、县均实现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供热能力达17.13亿平方米,城镇集中供热面积11.70亿平方米,相比“十二五”期末增加3.15亿平方米。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57座,基本实现平原地区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自2018年起,开展市政老旧管网改造三年改造行动,改造供水、供气、供热老旧管网6863公里,供热一次网和供水、燃气老旧管网“应改尽改”,有力保障了城市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大力推进城市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已改造完成3871公里,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明显提升,水环境质量大为改善。
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持续拓展城市绿色空间,进一步完善绿地系统,“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城市公园绿地18102公顷,植树6466万株,绿色城市氛围更加浓郁。注重把绿地建在百姓身边,全省建成3900多个小、匀、精的口袋公园,出门见绿,处处进园。以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推动园林绿化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增国家园林城市4个、国家园林县城14个,建成省级园林城市45个;唐山市成功举办2019年“世界城市日”中国主场活动,河北省城市影响力进一步扩大。连续成功举办4届河北省园林博览会,带动全省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升。全省整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出台全国首部以“垃圾分类”命名的省级条例《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石家庄市、邯郸市作为国家试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力有序,形成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城市环境容貌不断改善。积极推动“洁净城市”创建,全面推行“以克论净”指标量化体系和“水洗机扫”低尘作业模式,全省累计创建洁净城市98个,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积极创建“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彰显城市风貌特色。大力开展城市广告牌匾整治提升行动,共摸排整治广告牌匾118.9万处(块),城市环境更加有序。注重传承城市文脉,新划定15条历史文化街区,普查公布704座历史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基础设施水平和环境容貌持续提升,城市文化底蕴进一步显现。结合河北省园林博览会,成功举办3届河北国际城市规划设计大赛,收获了一批“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的设计作品,为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城市智能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城市管理的支撑和服务功能,全省129个独立市、县全部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大大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能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创新实施智慧供热管理,建成国内首个省级供热监管信息平台,构建了省、市、县、企业三级监管、四级联网的网络体系,全省情况即时显示,舆情投诉即时交办,大大提高了监管能力和工作效率,被列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示范项目。
全面助力脱贫攻坚
农村面貌变化显著
“十三五”期间,不断加大村镇建设力度,提高农房建设质量、整治村庄环境容貌、提升小城镇承载能力,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农房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为解决河北省农村住房设计水平低、缺少示范案例、建筑标准化不足等短板,编制了《河北省农村住房建筑导则》《河北省城乡居住房屋抗震设计导则》《河北省农村住房设计方案集》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图册,加强对农房建设的技术指导,全面提升农房建设水平。积极开展新建农村住房建筑节能试点和既有农村住房节能改造,逐步推开“四新”的农房建造方式。
农村危房全面“清零”。脱贫攻坚以来,始终将农村危房改造紧抓不放,聚焦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突出位置,创新保障方式,制定兜底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实行动态监测,全省99.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全部解决,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2018年、2019年河北省连续两年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评定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有效保护。大力保护燕赵镇村历史文化,“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0个,累计达到40个,全部编制了保护规划并经省政府批复。新增中国传统村落149个,全部编制了保护发展规划。2020年,大力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抢救性保护工程,34个名镇名村保护项目如期完工,历史文化资源得到了有效传承保护。
农村平原地区取暖散煤基本“清零”。“十三五”期间,河北省因地制宜推进“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方式,其中农村“气代煤”既能取暖又能做饭,受到了农户的普遍欢迎。截至2019年年底,全省已完成“双代”改造765.59万户。2020年,按照“以气定改、以电定改”的原则,先后下达“双代”改造计划360.32万户,现已全部完成,如期实现全省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生活和取暖散煤基本“清零”目标。
建筑业支柱地位巩固
发展方式提档升级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场馆建设等重大工程的实施,河北省建筑业迎来了大发展、大跨越的重大历史机遇。河北省坚持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改造提升传统建筑业,稳步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强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为建筑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稳固。“十三五”期间,建筑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核心竞争力逐步增强,省(境)外承揽工程项目明显增加,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超2.6万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始终保持在5%以上。全省特级总承包企业达到21家、一级总承包企业达到429家,为建筑业持续有力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建筑业市场规范有序。大力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出台一系列信用管理办法;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实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以及注册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搭建了建筑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平台和建筑工人实名制、分账制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数字化水平,有效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开展工程质量治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等系列专项行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逐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建造方式加快转变。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由2015年的26.7%提升至目前的91.66%。在全国率先建成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颁布实施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示范项目建设已覆盖全省设区市,建筑面积达到416.9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三五”期间100万平方米的规划目标。2019年在高碑店市成功举办第23届国际被动房大会,充分展示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成果。积极推动城镇建筑节能发展,到2019年年底,全省城镇节能建筑占比51.2%,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占比53.85%。分别培育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1个、20个,2020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为22.2%。
坚决抓好疫情防控
全面推动复工达产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推动复工达产,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生保障。全省各级各部门下沉基层,特别是市政环卫、物业服务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奋战一线,全力保障服务供给,确保城市平稳运行。引导办事群众首选“线上办”,急需现场办理事项实现“一次办”,确保公共服务不间断。各地结合实际增加自助缴费机,满足错时缴费需求。推广暂停欠费户限水、限气等措施,优先满足医院等卫生系统用户用水需求。
全面推动企业复工达产。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以县域为单元,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和不同地域的施工季节,分区分类推动差异化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期间,先后印发推动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文件37件、召开视频调度会15次,指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帮助747个项目渡过难关,全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全部按计划复工,房地产售楼处、经纪机构门店全部按计划复业。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工作高效运行。疫情防控期间,迅速建立省市县三级联通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视频会议系统,覆盖全省398个行业主管部门,累计办会122次,其中67次会议直接延伸至县级,单场最多设立220多个分会场、共有6000余人参会。利用视频会议系统高效、精准、实时的优势,对重点项目实行“云问诊”“云调度”,省、市、县三级主管部门和施工现场、业内专家同步连线,实现“点对点”交流、“面对面”部署,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工作推动力度不减弱、重点工程项目进度不减速。
改革创新再上台阶
法治进程再次提速
“十三五”期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完善立法和严格执法为抓手,以加强普法为载体,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改革创新,着力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
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健全。先后出台《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标准管理办法》等7部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加强房地产开发领域长效机制建设,出台《关于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健全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法建设执法责任制的通知》等。适应新形势,大力开展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修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放管服”工作成效显著。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构建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事项,将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核准类和备案类项目开工前审批用时分别压减至45个、38个、35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压减至20个工作日,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用时之短居全国前列。大力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电子证书标准化,电子证书达到19类,为跨区域、跨行业证书互认互通和信息共享奠定基础,实现群众办事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实现城市管理机构综合设置。全面加强对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部门双向互动、联查联管机制。实行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计分管理办法,强化企业、项目违规与个人处罚联动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既处罚事又问责人。整治一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合法人员权益。
行政执法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持续开展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基层党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等方面工作不断提升。组织开展城管执法知识竞赛、征文活动,培训执法人员13万余人次,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建设标准化执法队伍,完成2.4万余名执法人员统一制式服装,2350余辆执法车辆统一涂装,树立城管执法新形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律师驻队”,组织案卷评查,建立城管执法考评制度和标准,开展比武汇演、执法模拟演练,执法行为持续规范,执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展望未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高质量发展,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建设水平,打造高品质生活空间,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行业监管和层级监督,努力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迈上更高台阶,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贡献更大力量。(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康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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