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程签证是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重要资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工程造价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它属于补充协议的重要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是结算审核的重要依据,我们看下不予签证的现象
工程签证中几种应不予签证的现象
工程签证的内容应尽量保证详细,包括签证的原因(含引用资料的编号)、位置、尺寸、数量、日期、所用材料、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等,签证单后必须附造成本次签证的原始资料,如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业主联系单等,否则不予签证。
未经设计及甲方人员书面同意,施工单位自行提高某些材料的用料要求,应坚决不予签证。
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此类签证尤其体现在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上,要切记只要能在竣工图中体现出来的,一律不予签证,要求按竣工图结算。否则会造成竣工图和签证中重复计算。
凡定额及有关文件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不须再另行签证,如一些东西已包含在包干费、综合费、其它费中,或已包含在定额或综合单价中,但现场人员又另签证此费。
签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好多问题,都是双方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手续,这就违背了“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有些施工单位故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以获得不合理的利润。
在办理材料单价的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对于所签证的材料单价应注明是否包括采保费、运输费且不必计算损耗,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在签证中要如实签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
分清直接费和只计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一些特殊的项目,往往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签证中要注明是直接费还是计税不计费,因为直接费可以取费,而后者只能收取税金。
工程签证时间控制
工程签证原则上在相应工程结束后7天内完成,隐蔽工程的签证原则上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完成。
以上就是工程签证中不予签证的情况,如果在之后的工作中遇到工程签证相关问题,可以来建筑界造价知识频道看看这篇分享。建筑界造价知识频道也会持续分享更多人机材预算造价等造价知识,欢迎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