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10万元 岳阳对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进行奖补措施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10-28 13:17:38

[摘要] 岳阳市主城区住宅,加装电梯奖补办法要来了,目前正征求意见。对于符合奖补条件的住宅加装电梯,每部奖补10万元。

  

奖补10万元 岳阳对既有建筑加装电梯进行奖补措施.jpeg

岳阳市主城区住宅加装电梯奖补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市主城区住宅小区居民依法自愿参与小区改造,改善居住条件,根据《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岳阳市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奖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住宅加装电梯建设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 奖补对象为岳阳楼区、岳阳经开区、南湖新区范围内2005年(含)前建成的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住宅加装电梯。已纳入城镇改造计划的居民住房、居民自建房和城中村居民住房不属于奖补范围。

  第四条 申请奖补的电梯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2018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期间取得加装电梯许可手续;

  (二)依法依规建设并经验收合格,同时完成电梯使用登记;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对于符合奖补条件的住宅加装电梯,每部奖补 10 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区财政负责统筹落实奖补资金,市财政对区财政进行补助。对符合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的房屋加装电梯,应积极争取并使用中央、省财政资金。

  第六条 本奖补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电梯加装完成后,由奖补申请人向区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奖补申请人为申请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申请材料包括:

  (一)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住宅加装电梯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共同确认表(附件2)。

  第七条 区住建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对奖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及时拨付奖补资金至加装电梯申请人共同收款账户。

  第八条 市财政与区财政半年结算一次补助资金。区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半年奖补申请情况,按照确定的市、区两级财政承担比例,填写《住宅加装电梯申请市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上报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至区财政。

  第九条 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有关审核部门应严格审核奖补申请,对有关个人和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恶意串通等骗取奖补资金的,追回骗取资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获得财政奖补的电梯,不改变原有建筑、加装电梯后新增建(构)筑物和设备的产权关系、维护保养等权责关系。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试行1年。

  岳阳市主城区住宅加装电梯奖补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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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既有建筑改造,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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