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石狮市在城市建设中融入海绵城市理念,三年来,已累计投入13 335亿元用于海绵城市建设,建成海绵型道路15 85公里、海绵型公园绿地6150亩,海绵城市建设效应初显。
石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2017年8月,印发《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 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部署。2019年7月,编制《石狮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并于今年2月获批实施。2019年9月,市住建局联合市城管局、自然资源局印发《石狮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按照海绵城市相关规划,石狮市住建、自然资源、城管、交通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中心城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从方案设计、图纸审查、施工进度、竣工验收等阶段全方位植入海绵城市理念和管理方式。
建设海绵城市,关键是要将理念落实到建设项目中。2018年以来,石狮市在学府路、花海谷公园、环湾湿地公园等10个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都积极融入海绵城市设计理念。其中学府路、宝岛路等市政道路项目采用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设置雨水收集管道等施工手段,大幅减轻路面排水压力;学府公园、花海谷公园等项目通过铺设透水园路、整治泄洪渠、设置蓄水池、实施植被缓冲带等措施,有效降低梧园水库及下游排洪渠防洪压力。推进钞坑综合市场、闽南理工学院游泳馆、泉州港石狮航运中心办公楼等三个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雨水利用设施的项目建设。根据海绵城市设计要求,2019年以来,共审批通过鹏山学校、金辉城等16个项目,目前项目均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建设。
近三年来,石狮市已累计投入13.335亿元用于海绵城市建设,累计建设海绵型道路15.85公里、海绵型公园绿地6150亩,海绵城市建设效应初显。如学府路综合改造工程全长4公里、宽60米,建成使用至今未出现积水内涝现象;学府公园项目近260亩,实现防洪标准从原来的20年一遇提高至30年一遇;环湾湿地公园4125亩,蓄水量由2017年的5.7万立方米提升至目前的18.9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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