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通过各种形式,推动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开展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加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目前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浙江省宁波市垃圾分类工作近年来取得了不俗成效,目前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城镇资源化利用率已达86%,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垃圾分类”入选2019年度全市十大热词,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3%、支持率达97%。
宣传工作先行,转变观念
宁波市各地街道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党员带头模范作用,推动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垃圾分类中的作用。多小区开展党员带头晒垃圾分类、党员督导、党员签订责任书等活动,将垃圾分类宣传到每一个人身上。
以党员、志愿者、居委会工作人员等为核心,组建专门团队入户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实地指导居民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其中部分小区更是做到了入户率100%。
2019年,仅宁波市鄞州区东柳街道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8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余万份。各类活动也是多种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包括有害垃圾换礼品活动、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等。
建立宣传阵地,确保全覆盖,利用电子屏、宣传栏、传单等方式对老年群体进行宣传推广,同时通过抖音、公众号、微信群等新媒体激发居民垃圾分类主动性。
开展专项行动,提质减量
开展“贴桶行动”,对垃圾分类质量低于70%的厨余垃圾桶张贴“红色告知单”,按其他垃圾收运,列入不合格小区名单。4月4日至5月24日,累计检查居住小区1700余个,基本实现居住小区检查全覆盖。根据检查结果,公布“十差”小区名单。
发布垃圾分类成效“四色榜单”,通过厨余垃圾分类质量、“12345”工作机制(一栏、二图、三点、四桶、五导)、满意度等方面综合考评,用四色区分,奖优罚劣,激励督促街道社区重视分类工作,倒逼街镇社区全面提高源头分类质量。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自2019年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万多人次、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13万次、教育劝导8万次、下达书面整改通知近4300次等,为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提供了有力执法保障。
加强基础建设,精准收运
大力加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为垃圾收运打造完备体系。宁波目前有生活垃圾焚烧厂5座,在建3座,餐厨垃圾厂有4座,在建2座,就地处置点120余个,日处理能力突破1万吨。
积极开展“三桶行动”,即“确桶、净桶、消桶”,“确桶”即明确各类垃圾收集容器权属;“净桶”即权属人应确保容器清洁无异味;“消桶”即应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摆放。保证每一个垃圾桶都有人清洁,每一个垃圾桶都有人负责。
依托技术,创新发展垃圾分类相关设施建设。截至2020年3月底,“搭把手”智能回收体系已建成2022个回收服务网点、5个区域综合分拣中心,累计完成回收量7.6万吨,完成垃圾减量4.2万吨,服务覆盖居民100多万人,基本实现了宁波市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可回收服务体系全覆盖。
根据“贴桶”数据显示,相比今年年初,厨余垃圾分类质量合格小区占比从30%提升至49%,厨余垃圾有机物含量从36%提升至53%,源头提质效果明显。同时“混收混运”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接下来,宁波市将在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设施建设、模式创新、法规制度落实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和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推动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取得更大进步。
浙江省宁波市通过各种形式,推动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开展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加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目前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筑界热点频道也将持续关注更多装配式建筑相关建筑行业热点资讯,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行业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