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浙江住建厅发布通知,印发《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试行)》,以促进高质量特色发展为导向,抓好美丽城镇样板创建和基本要求达标建设,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
关于印发《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美丽城镇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水平推进美丽城镇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实施,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美丽城镇办制定了《浙江省美丽城镇建设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坚持以城乡融合发展为主线,以“五美”建设为核心,以促进高质量特色发展为导向,认真抓好美丽城镇样板创建和基本要求达标建设,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新格局。
浙江省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美丽城镇建设办公室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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