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深刻汲取河源龙川“5·23”事故教训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紧急通知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5-27 10:01:34

[摘要] 近日,广东住建厅发布《关于深刻汲取河源龙川“5·23”事故教训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紧急通知》,加大房屋市政工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汲取河源龙川“5·23”事故教训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紧急通知

  粤建电发〔2020〕19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主管部门,广州、深圳、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交通运输局,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广州、深圳、珠海、河源、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市水务局,清远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3日,河源市龙川县麻布岗镇一在建房屋工程,9名工人在浇筑顶层花架混凝土时,木支撑失稳,向外倾斜坍塌,造成6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酿成共8人死亡事故。据初步调查,该项目未办理用地、规划、报建、施工等合法手续。当前正值全国“两会”期间,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是极其恶劣的,不仅反映出一些地区、部门对未履行报建手续、未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自建房没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而且涉事企业存在无资质施工、野蛮作业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大房屋市政工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安委办工作部署,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省受监房屋市政工程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6人,一般事故呈多发频发势头,违法建设引发的安全问题越发突出。今年2月7日,揭阳市惠来县发生1起自建房坍塌致2死2伤事故;4月24日,潮州市潮安区发生1起违法建设使用物料提升机违章载人的安全事故,造成7人受伤;5月23日,又发生了河源市龙川县违法建筑木支撑坍塌8人死亡的事故。面对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主管部门要坚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清醒认识做好防风险、保安全、促稳定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做细做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推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综合运用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各有关企业严格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以及每一个作业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以钉钉子精神,以最高标准、最严举措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国“两会”圆满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各主管部门要按照《2020年度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粤建质函〔2020〕93号)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河源龙川“5·2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风险防范,全面消除各类隐患。结合我厅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工作部署,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高支模、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四个100%措施(对辖区内所有危大工程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各地各主管部门要本着“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重点打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二)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四)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相关责任主体,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落实整改的。

  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对拒不停工的,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停电查封等执法措施,坚决执法到底,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四、加大力度开展城市违法建设治理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9〕320号)要求,对新增城市违法建设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用足用好手段措施,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坚持“守土有责”,突出属地管理,逐级落实工作任务,确保履职尽责、依法行政。

  (一)强化分类查处措施。在全省范围内对城市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在责令停工的基础上,尽快确定分类处置措施,对于符合条件尚可补办手续的,要责令当事人限期补办,补办期间要继续加强监管,严禁继续施工。对于无法消除影响、补全手续的要尽快立案查处,及时组织拆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完善联防联动机制。要加强与自然资源、应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及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单位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对城市违法建设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其具体位置、建设单位、施工现状、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登记,强化监管和跟踪处理,必要时采取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合力,对城市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三)做好宣传警示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杂志等媒体,加强对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自觉维护秩序,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发动市民群众主动举报,积极参与监管,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五、加强应急管理和联动处置机制

  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全国两会期间,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险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扎实做好现场指导工作,确保科学有效应对处置紧急情况。要不断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健全部门间应急联动机制,与应急、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保持紧密联系,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要强化带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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