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工程结算,实际工程中存在多种多样的问题。建筑界造价频道分享不同工程结算争议的处理方法,以供大家学习和参考。本文分享工程结算时,总价合同结算的工程量是否需要重算等问题。
问题描述:
工程结算时,对于总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是否要重新计算?总价合同清单工程中的隐蔽工程是否要签证?招标范围内的隐蔽工程没有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否需要调整?
解答:
1、总价合同也就是固定总价合同,也就说是一次包死的工程。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小,构造简单,工期短,对在施工期内的材料价格和地质情况有充分的预见性,或者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有相同的可参照的成品建筑物价格,并能够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才可以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对于总价合同中的清单工程量在签订合同前是已经计算了的,没必要重新计算;
2、总价合同清单工程中的隐蔽工程一定要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的,至于是否要做签证,要看是否有变更;
3、招标范围内的隐蔽工程没有按设计要求施工,是属于变更的内容,需要调整(除非合同约定不调整)。
怎么样?各位看完后有没有对案例中工程结算时,总价合同结算的工程量是否需要重算等问题多了些了解啊?如果在之后的工作中遇到工程结算时总价合同结算的工程量计算等问题,可以来建筑界造价知识频道看看这篇分享。建筑界造价知识频道也会持续分享更多总价合同的结算等造价知识,欢迎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