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4日,辽宁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辽宁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有关事宜的通知》,开展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2019年度评审和2020年度申报工作。一起来看看通知具体内容。
关于开展辽宁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
推广应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住建安〔2020〕15号
各市住建局,沈抚新区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的通知》和《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省住建厅决定开展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2019年度评审和2020年度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评审工作
(一)评审范围
已完成《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中新技术应用示范内容并经省住建厅复查的目标工程。
(二)评审要求
申报单位应填写《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书》一式三份(附件1),编制参评材料2份,参评材料应根据《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编写,并提供时长10分钟以内、有配音和能自动播放的演示DVD光盘两张。
请各市初审合格后,将所有参评工程形成汇总名单(附件2)与上述材料一并于2020年6月5日前报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除DVD光盘电子版)发到邮箱:76297668@qq.com。
二、2020年度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为2019-2020年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社会影响大的建设工程。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应填写《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3)一式三份;各市要按照《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各市推荐的工程经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确定为2020年度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目标工程。
请各市于2020年6月24日前将本地区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及电子文档报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附件下载网址:http://zjt.ln.gov.cn/ 。
联系人:刘洋、丁波,电话:024-85630095。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38号辽宁省建设事业指导服务中心。
邮 编:110031
附件:
2.2019年度辽宁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参加评审工程汇总表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13日
以上就是建筑界政策频道带来的辽宁关于开展辽宁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推广应用有关事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更多建筑业新技术推广等建筑行业政策资讯请持续关注建筑界政策频道,建筑界政策频道为您带来最新建筑行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