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工程结算,在实际工程中存在多种多样的问题。建筑界造价频道通过分享典型案例,展示不同工程结算争议的处理方法,以供大家学习和参考。本文分享合同与招标文件有矛盾的案例分享。
某工程用清单投标报价时,措施费为0。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结算时,此项目不进行调整,即不能再计取措施费。但合同约定如有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可套定额计取。那么工程结算时,套定额的这部分措施费也不能计取吗?
答: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有矛盾。合同约定是甲乙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具有法律效率,在解释顺序上居第一位。既然合同双方约定:如有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时,可套定额计取,那么,工程结算时,套定额的这部分措施费是应该计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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