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筑立新规:下月起屋顶禁乱放,翻新保持原色彩造型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5-15 11:19:06

[摘要] 6月1日起,《济南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将施行,办法规定,建筑物外立面定期维护应建档立案,实现对重点区域内建筑物外立面定期维护的信息化动态监管;建筑物顶部不得乱搭、乱放。

  建筑外立面如同人的脸面,其美观与否、品质高低,直接影响一座城市品质和城市特色。为规范建筑外立面管理,提升城市品质,彰显城市特色,近日济南市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四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济南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外立面纳入管理。

6月1日起,山东省济南市正式施行《济南市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方法规定,建筑物外立面定期维护应建档立案,实现对重点区域内建筑物外立面定期维护的信息化动态监管;建筑物顶部不得乱搭、乱放,无违法设置天线、无违法搭建物等影响市容景观的情况。将小区住宅楼顶作为堆放杂物的场地,违法设置天线等行为将被禁止。

  什么是建筑外立面?在一般人印象里,就是建筑物的外侧立面。在《办法》中,建筑外立面是指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外侧立面(包括建筑屋顶面)及其外附设施的外侧立面。也就是说,以前很少被关注到的建筑屋顶也被纳入管理范围。

  对于新(改、扩)建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主要明确了对新(改、扩)建的建筑物外立面的总体要求和色彩要求、材质工艺、方案审查、建设管理、新建附属设施设置、照明设施设置、规划变更、规划核实8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内新(改、扩)建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历史文化保护、风貌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保护规划。位于泉城特色风貌带和历史城区范围内的,其外立面设计造型、风格还应当延续传统风貌,突出泉城特色。在城市重点地段、主次干道(市区景观河道)两侧,新(改、扩)建建筑方案确定后,楼体亮化设施与建筑主体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据介绍,对既有建筑外立面的管理,针对近几年居民区外窗封闭出现的问题,新增了对封闭外窗的管理,即封闭临街建筑物阳台、外窗、平台、外走廊的,不得超出原建筑设计外沿,外形、规格、色彩等,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建筑物的顶部不得乱搭、乱放,应当保持洁净。鼓励采取绿化、喷涂刷新、彩色覆膜、屋顶改造等方式美化建筑物屋顶。建筑物屋顶保持洁净除了无堆放杂物、垃圾或者破损,还应无违法设置天线、无违法搭建物和广告牌等影响市容景观的情况。建筑外立面有明显污迹或者严重变色的,存在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应及时清洗和翻新,保持原有建筑色彩和造型。

  《办法》还提出既有建筑外立面节庆或活动管理模式,即遇重大庆典或者举办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以及重点区域街景整治等特殊情况时,建筑所有权人或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统一要求,修缮清洁城市建筑外立面,改善楼体景观亮化等设施。

  此外,《办法》还借鉴深圳的做法,实行对重点区域内建筑物外立面定期维护的信息化动态监管并及时督促产权人履行维护责任。建筑物外立面定期维护应当建立记录档案,记录档案应当载明定期维护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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