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印发《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5-13 17:29:49

[摘要] 5月12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通知,印发《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关于印发《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建办安〔2020〕1号

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铸牢安全生产理念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2020年1月23日的重要批示精神,将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政策文件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新出台或修订的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清理,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执法和守法氛围。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常识,举办事故警示教育培训班,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项目。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宣传行业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曝光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及时发布通报安全生产相关信息,营造有利于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织牢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一把手全面抓,分管具体抓,各职能处室抓实施的工作机制,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定期分析部署安全工作,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内控制度有效落实。

  三、加强源头防控,构建安全预防体系

  (五)严格安全准入管理。指导各地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依法核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类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岗位证书以及城镇燃气相关行政许可。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作为从业人员考核、继续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六)强化设计环节安全把关。完善勘察设计质量管控体系,落实勘察设计单位主体责任和设计人员质量安全责任,加强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提高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水平。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管,全面实施数字化审图,强化设计质量可追溯性。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双随机”检查,推动在线抽查和监管常态化,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抓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严格审查标准要求,督促落实审查意见,推进建筑工程减隔震技术应用。

  (七)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宣传贯彻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地严格落实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关要求,并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配合做好防火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四、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现场动态管控

  (八)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大工程项目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超越资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等行为。适时修订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将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与市场准入、资质资格审批等事项相关联,加快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

  (九)加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加大企业资质申报业绩弄虚作假查处力度,强化个人资格批后监管,清理检查执业资格证书挂证行为,加大对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办理指导力度。指导各地规范安全生产案件查处,提高办案效率,重点加大对违法行为和发生安全事故违法案件的查处,认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依法惩戒事故责任单位以及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执业注册人员。

  (十)加强现场动态管控。落实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要求,研究出台《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建机一体化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和信用评价,强化企业对设备的维保和日常检查责任。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要求,强化员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相关工作,落实考评结果与企业安许证及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挂钩制度。

  五、开展排查整治,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管理

  (十一)扎实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并实施福建省城市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十二)开展房建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按照《全省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全省住建行业行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有关要求,突出房屋市政工程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强化法人管安全、带队检查制度,对隐患整改不落实的予以追责。

  (十三)开展市政公用行业生产运行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城市供排水、城镇燃气、城市桥梁隧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安全隐患,突出排查重点、明确排查时间、规范排查步骤和整改落实措施,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实行清单销号,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健全行业安全管理常态化机制。

  1.燃气安全。以保障福州举办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为契机,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开展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排查整改,抓好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环节安全管理。落实住建部加强瓶装液化气行业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非法经营和违规使用,持续推行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加快燃气行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

  2.城市道路桥梁安全。开展城市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市政管网漏水等风险,加大道路及沿路地下管道巡查及管理力度,鼓励采用探地雷达等科技手段开展空洞探查。推动各地落实城市桥梁检测,加快城市桥梁安全防护升级改造。

  3.供水、排水安全。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评估考核、供水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和供水企业安全运行评估以及供水水质抽检,推进城镇老旧供排水管网改造。开展排水防涝汛前检查,加强易涝点排查整治、排水管网清淤疏浚和排水设施巡查养护,督促各地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

  4.城市公园绿地安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城市公园内缆车、索道、游乐设施、消防设施、防护设施等安全隐患,以及城市公园绿地内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的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强化城市公园日常运行安全管理,加强园林绿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5.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开展垃圾填埋场、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存量垃圾治理项目等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管理单位规范日常运营,严禁超限消纳、超高堆放。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环卫工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6.渣土车整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省道安办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渣土车安全整治工作任务。督促各地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擅自处置渣土、滴撒漏、乱倾倒等违法行为。

  六、突出排查整治重点,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十四)推进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全省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落实包片负责制,派出指导服务组对各地开展政策技术指导服务,全程跟踪督促。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自住房等),实施清单销号管理。配合卫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排查涉疫涉医场所和已开工复工项目人员集中居住点的房屋结构安全。加强涉疫涉医场所周边环境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制止野蛮装修、挖掘取土、私搭乱建等行为。

  (十五)加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推动房屋安全使用立法工作,指导各地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组织领导下,建立网格化巡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房屋维修维护管理,研究建立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业主使用安全和维修维护主体责任。

  (十六)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配合消防机构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排查整治,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

  (十七)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结合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落实建设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实施。结合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探索完善农房建设管理机制。

  七、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十八)加强城市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加强城(镇)区、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两侧、建筑及其沿街设置在建筑物屋顶及墙面的大型户外广告牌、霓虹灯广告、各类灯箱广告、店铺招牌等各类户外广告牌排查整治。结合人行道净化工作,规范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秩序,重点整治乱停车、乱摆放、占用、堵塞和封闭消防车通道等问题。充分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作用,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健全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十九)强化城市综合防灾管理。指导各地适时修订防台防涝等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加快推进排水防涝设施补短板建设,落实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和城市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加强易涝点排查整治。强化应急指挥组织体系和工作规程,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汛期利用在建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城市防涝监控平台,跟踪监测在建工地、城市内涝情况,提高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

  (二十)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住建行业特点,从工程设备、施工力量入手,重点加强台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城市桥梁、城市供气供水系统、垃圾焚烧发电厂、农房建设及使用、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与有关部门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提高供水、供气、道路桥梁等设施快速修复能力。

  (二十一)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各地实施精准引才,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专业紧缺人才,做好监督经费、装备保障,力争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编制经费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强化监管层级指导,加强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完善以依法履职为核心的监管执法人员考核评价体系,保障监督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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