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今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5-11 15:35:03

[摘要] “海绵城市”是近年来城市建设领域的热词,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导则 (修编)》等五项海绵城市技术导则,给城市建设提供了“指导手册”

  “海绵城市”是近年来城市建设领域的热词,如何建设好、运营维护好“海绵城市”,还需要很多技术、规则上的指导和要求。近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导则 (修编)》等五项海绵城市技术导则,给我市的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指导手册”。

  这五本“指导手册”分别是《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导则 (修编)》《青岛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技术导则(修编)》《青岛市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技术指南》《青岛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导则》《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植物选型技术导则》五项海绵城市技术导则。其中,《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导则(修编)》规定了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青岛市雨水资源化利用率2020年达到6%以上,2030年达到8%以上;青岛城区内涝防治标准为50年一遇,到2020年防洪堤达标率达到95%,到2030年防洪堤达标率达到100%等等。

  其他导则中,针对海绵城市的不同建设方面,也做出了相应要求。如,《青岛市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技术指南》中要求,青岛市辖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与小区建设项目,应配套设计和建设相应规模的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或设施。《青岛市海绵城市建设植物选型技术导则》中要求,海绵城市植物选型设计施工应充分结合青岛市地理气候特点,选择符合对应海绵设施环境特点的植物品种,充分考虑植物耐淹、耐旱、耐盐碱等性状;海绵城市植物选型设计,应与项目整体景观设计相协调,将海绵设施景观融入整体景观效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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