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消防给排水设计中,有时会遇到对规范标准等条款定义或理解存在疑问的情况。针对这些消防给排水设计中遇到的纠结问题,本文分享高层建筑的地下室配电房是否需要做气体灭火系统的问题。
问题描述:
高层建筑中的地下室的配电房需要做气体灭火系统吗?
解答:
需要。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7.6.7高层建筑的下列房间,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7.6.7.6其它特殊重要设备室。这里的其它特殊重要设备室是指发生火灾后对生产和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场所,而设备室属于当中。
这在公消[2007]226号第五项当中有明确规定。参照附件,比较成熟的气体灭火是七氟丙烷。一般在小体量的情况下(面积小于500平方米,体积不大于1600立方米),可采用预制灭火系统。只要放几个气体储罐在被保护的房间内,达到一定的要求就可以,对设计者来说比较省事(不用配管网)。这里要注意,除服务于本栋建筑的地下室内配电房需设气体灭火外,整个为单体建筑服务的小区配电房也应该设置。
以上就是高层建筑的地下室配电房是否需要做气体灭火系统的问题及解答,大家有没有看明白呢?在给排水设计的学习工作中,可要注意以上高层建筑的地下室配电房是否需要做气体灭火系统的内容哦。建筑界排水知识频道分享更多高层建筑的地下室配电房气体灭火系统相关排水知识,共同学习建筑排水资讯知识,欢迎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