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印发《重庆市2020年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4-10 13:43:46

[摘要] 4月10日,重庆市建委发布通知印发《重庆市2020年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以推动建筑业改革发展,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2020年建筑业管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渝建管〔2020〕34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建筑业管理工作,推动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市住房城乡建委制定了《重庆市2020年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

重庆市2020年建筑业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全市建筑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重庆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变革,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工作目标

  (一)建筑企业资质结构不断优化。2020年,力争实现全市新增特级施工资质企业2家,新增一级施工资质企业50家,高等级资质企业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建筑业信息化水平加速提升。分类分级建设“智慧工地”1500个、BIM“智慧工地”360个,实现全市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均掌握BIM技术。

  (三)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建筑工人实名制得到全面落实,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和遏制,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拓展,清欠维稳形势总体可控。

  (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深入。实现“一个窗口”接件、出件率100%,“一张表单”落实率100%,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进一步精简20%以上。

  (五)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1+12”系列政策进一步落实,全流程办理时间压缩至37.5天,顺利完成迎接世行评价工作。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进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意见落地

  一是落实实施意见和分工方案。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和22个市级部门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重庆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渝建〔2019〕407号),强化过程推进和督查考核,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产生实效,进一步增强建筑业的带动力和经济贡献力。

  二是进一步支持建筑企业发展。扶持引导本地建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抱团发展的方式,提升企业实力。加大对本地建筑施工企业申报特级资质的扶持力度,健全完善扶持政策,对新获施工特级资质的,给予奖励。针对我市在矿山、轨道、桥梁、隧道等专业工程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企业,制定支持发展政策,促进企业做精做专。

  三是大力扶持全过程咨询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调研,掌握企业全过程咨询开展情况,支持企业整合资源、完善咨询资质、扩大业务范围,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确定试点项目,积极引导政府投资工程带头率先开展试点,对试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以点带面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四是认真贯彻总承包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加强与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符合重庆实际的工程总承包配套制度并推行实施。加快推进工程总承包在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和采用PPP模式实施的工程项目的试点。力争年底前全市累计培育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50家。

  五是深化川渝建筑业合作发展。落实川渝建筑业协调发展战略合作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推进实施《深化建筑业协调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和《深化建筑业协调发展战略合作实施方案》,加强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重点在推动建筑市场一体化建设、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推进标准化联盟建设、深化合作机制基础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二)以大数据智能化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一是强化“智慧工地”建设。完善覆盖“主管部门、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丰富“智慧工地”建设标准,进一步实现施工现场“人、机、料、法、环”五大环节施工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分类分级建成“智慧工地”1500个,有效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建筑业深度融合。

  二是以BIM推动数字建造。进一步完善BIM施工应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以推动BIM施工应用推进BIM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应用。引导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率先使用BIM技术。广泛宣传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工程BIM应用先进经验,组织开展BIM施工应用培训,实现年底全市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单位均掌握BIM技术。

  三是加强重大项目视频调度。采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技术等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进一步强化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实施的轨道交通工程和主城区城市道路项目等市级重大建设项目的视频调度,充分发挥视频调度实时高效、面对面解决问题的优势,督促推进滞后项目投资落地、加快建设,进一步保障项目高质量推进。

  (三)多措并举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一是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推动全市在建项目落实《人员实名制管理“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全面采集、上传人员实名制基本信息,并进行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考勤和建筑工人新进场、退场登记。实现实名制管理与企业诚信体系、市场准入、评优评先、欠薪处理等有机结合。

  二是切实提升建筑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和水平。提升执法智慧化,运用“互联网+监管”和“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着力打造从线索发现到执法查处的全链条智慧执法机制。完善建筑市场执法工作手册。统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面落实对本地及入渝建筑、监理、检测、造价企业的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川渝联动监管,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三是推行“挂证”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利用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数据比对等手段,强化注册审批核查,有效预防“挂证”行为,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结合信用体系进行严格查处。加强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识。

  四是拓展诚信综合评价体系逐步构建行业新型监管机制。探索构建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企业信用评价制度。依托实名制管理制度,开展从业人员诚信管理记录,逐步构建从业人员诚信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评分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逐步拓展信用评价在行业“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中的运用。

  五是进一步健全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联合有关部门发布最新概算定额,并做好定额出版、发行和宣贯工作。编制房屋建筑和装饰工程、市政工程、通用安装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装配式建筑、城市地下管廊工程的投资估算指标,形成各类项目的综合指标和分项指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运营维修及改造、城市排水管网养护维修定额编制工作,满足我市运营轨道线路设施、排水管网设施在日常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中的计价需求。

  六是扎实做好民工工资清欠维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资专户管理系统信息化平台作用,对工资专户管理及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实施精细化监督管理,及早发现和化解系统预警的拖欠隐患,保障建筑领域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做好节假日及重要时段清欠维稳应急值守及现场处突,全力确保建筑领域和谐稳定。

  (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通过依托网上审批管理系统,持续运用“日扫描、周调度、月通报、季分析、年考评”工作机制和“回头看”等多维度成效监测体系,使深化改革“26项措施”在全市落地。督促市区两级分别继续整合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服务窗口,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强相关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区两级大厅,通过“一个窗口”接件、出件;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审批材料,进一步优化办理方式,大力简化水电气讯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为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审批服务。

  二是牵头落实“1+12”系列政策。全面落实《重庆市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及12个配套文件,切实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提质量。豁免环评、水保、人防、消防手续,简化竣工验收环节。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工程勘察费和施工图审查费由政府购买服务,供排水接入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的“三零”服务。全流程办理时间由182天压缩至37.5天。搭建全市统一的小型项目在线审批服务平台,所有区县设立小型项目专用窗口,实行全市一网通办、一窗办理提升审批效率,让企业办事更便捷、更有获得感。

  三是积极迎接世行评价。线上线下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我市建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大力提升社会知晓度。定期对区县落实改革政策的情况和数据进行督导、检查、汇集,2020年5月收集一批典型项目案例,年底汇总全市所有小型项目数据。主动对接世界银行评价团队的调查问卷和磋商工作。对照今年世行评价结果,进一步优化改革政策,持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

  四是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制定出台市住房城乡建委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对现有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的各项措施进行优化升级,逐步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告知承诺、取消自贸试验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全面推行建筑企业资质告知承诺等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五)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建筑行业发展

  一是调整政务服务方式。调整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延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企业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证书的有效期。

  二是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持续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力度。督促指导各区县实现“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延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承诺期限,减少企业流动资金占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指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明确因受疫情影响的工期和费用调整原则,引导企业合理考虑疫情对工程项目的影响进行风险分担,合理计取疫情防控物资、防控人员工资、交通费、临时设施等费用和赶工费用,指导人工和材料价格调整,规范应急、抢险建设项目计价。

  (六)强化党的建设和统筹指导

  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习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支部建设,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把政治理论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干成事的动力保障。

  二是加强区县和行业协会指导。深入区县调查研究,掌握行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定期会议、培训制度,指导区县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提高行业管理能力水平。保持市区信息互通,促进全市建筑业管理工作“一盘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行业服务方面的作用,指导协会提高工作效能,更好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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