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4-07 11:15:31

[摘要] 4月2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就落实整改国务院督查通报问题,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进行通知。一起来看看。

关于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建函〔2020〕1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落实整改国务院督查通报问题,现就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管理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时关闭检测管理系统。新成立的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施工企业试验室以及沥青混合料和水泥稳定粒料厂站等相关企业暂不要求联网检测管理系统(包括室内检试验、基桩静载检测、预拌混凝土质量动态监管、预拌沥青混合料和水泥稳定粒料质量动态监管等4个子系统)及安装联网的相应软硬件设备。已安装企业端设备的,暂停向技术服务商支付相关费用,并做好设备维护,以便检测管理系统恢复时继续使用。

  二、检测管理系统关闭期间,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属地检测机构及相关企业的抽查频次,重点抓好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回弹、取芯以及混凝土试块真实性、代表性的抽查抽测,督促责任主体落实质量责任。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的交货检验,监理企业应按规定加强对混凝土试块取样送检的见证,保证试块的真实性、代表性。检测机构应加强对试块的检测,严禁弄虚作假。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和检测机构落实质量控制体系,保证混凝土质量。

  省厅将研究制定相关信息化建设标准,完善系统监管制度,提升监管水平。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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