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月2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第七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七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推荐工作,明确申报要求、申报时间等工作事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第七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家新时期建筑方针,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7〕19号文件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57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业、人才强省战略,推动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促进我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批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推荐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符合《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规定的条件。
2.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止2020年6月30日),现就职于依法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省内勘察设计单位或施工图审查机构。自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计算,累计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含相关专业研究生就读期间)20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人须由2名全国或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或1名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相关学部院士书面推荐。
2.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
3.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
4.附件材料(一式三份)。请统一制作为A4规格,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封面、目录、身份证、学历证书、正高级职称证书、执业注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有代表性的设计作品、代表其设计水平和成就的其他有关材料及工程技术成果、论文、著作简介(彩色扫描件)。
5.申报材料的电子文件。其中2、3两项表格制作成word文件,其它为扫描件,文件名称由行业及申报人姓名共同组成(如张三申报建筑行业的勘察设计大师可取名为:建筑+张三.doc),电子文件可用光盘或U盘报送。
(三)申报说明
1.申报人及其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和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规范、准确,且与申报表相符。
2.申报人只能通过一个单位提出申请,且只能申报一个行业类别。
3.申报人在填写申报表中的获奖、主要业绩及作品、栏目内容时,请按内容的重要性排序,并与附件材料相对应。
4.有关奖项问题:(1)优先考虑申报人获奖、主要业绩及作品情况,同等条件下参考著作、研究成果等情况;(2)获奖项目应为申报行业或与申报行业密切相关的奖项;(3)奖项证明材料:只有单位奖状的,需提供该获奖项目集体证书、原始申报表(含报奖人员排序名单、获奖单位法人签字、单位盖章);有个人获奖证书的需提供个人获奖证书,如证书不能反映其排名情况,还应提供颁奖单位出具的该获奖项目报奖人员排序名单;(4)申报人必须为此获奖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5)主要技术负责人是指负责某一项目的主要责任人(非行政),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人、审定人、审核人、设计人(编制人);(6)设计作品简介应说明项目基本情况(名称、等级、完成时间、建成时间、本人承担角色等)和社会效果(使用情况、有无获奖、产生何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7)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理论水平方面:论文原则上应单独撰写,合作的应为第一作者;著作原则应为个人专著,合著的应为第一作者;工程建设标准应为主要起草人(国标为前8名,省标、行标为前4名)。
5.每个甲级勘察设计单位或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推荐不超过2名人选,同一专业不超过1名人选;每个乙级及以下勘察设计单位或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推荐不超过1名人选。
6.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查,填写推荐表后,报单位所在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后,填写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其中,中央驻鲁、省直勘察设计单位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报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申报时间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将推荐情况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宬、王龙军,联系电话:0531-87080835,87086993。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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