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做好2020年“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4-07 10:22:03

[摘要] 4月3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落实,多措并举推动做好2020年度“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工作。

关于做好2020年“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工作的通知

  冀建城管函〔2020〕7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根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和《河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冀建城管函﹝2020﹞60号,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是我省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三年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增强工作合力,确保推进成效。

  二、统筹谋划落实。各地要认真对照《河北省“美丽街区”“精品街道”评价标准》(冀建城管函〔2019〕89号)和《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对2019年“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工作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查漏补缺。要尽快确定2020年“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对象,注重质量,强力推动。2020年底前,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每市完成不少于5个“美丽街区”、3条“精品街道”创建任务;张家口市完成不少于4个“美丽街区”、3条“精品街道”创建任务;其他市(含定州、辛集市)完成不少于3个“美丽街区”、2条“精品街道”创建任务。

  三、多措并举推动。各地工作牵头部门要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同时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评价,积极培树先进典型。要适时组织对标学习、经验交流、项目拉练等活动,多形式督促激励奖评,努力营造良好创建氛围。要最大限度调动区县(市、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积极性,扎实推动“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工作开展。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工作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处)室负责人、日常工作协调联络人等,并指定专人负责“美丽街区”“精品街道”创建日常督导评价和资料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于每月20日前报送至指定邮箱。我厅将按照“双随机”要求,适时对各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评价,评价结果计入年底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考评成绩。

  联系人及电话:翟相斐 0311-87805288

  电子邮箱:jstcgc87805288@163.com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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