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30日,吉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管理的通知》,提出适用范围、安全等级、资质要求等,规范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行为,确保基坑及边坡工程以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
关于加强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管理的通知
吉建设〔2020〕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规范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行为,确保基坑及边坡工程以及其周边环境的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符合《吉林省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
则》(吉建规〔2019〕1号)中规定的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及
高边坡工程(以下简称基坑及边坡工程)项目。
二、安全等级划分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依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执行,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划分依据《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执行。
三、设计资质要求
基坑及边坡工程应由具备相应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勘察单位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
四、设计业务委托
建设单位应将适用范围内的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业务委托给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专项设计。
五、设计文件编制
勘察设计单位依据国家及省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编制基坑及边坡工程施工图专项设计文件。
六、项目负责人要求
施工图专项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接设计业务的勘察设计单位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并在专项设计文件封面上签字确认并加盖注册执业印章,在设计文件右上角逐页加盖注册执业印章。
七、特殊类工程要求
对于安全等级划分为一级基坑及一级边坡工程,凡施工图专项设计中涉及格构梁、扶壁式挡墙、内支撑及支护结构作为主体结构一部分等内容的,应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审核人。当做为审核人时应在专项设计文件封面上签字确认并加盖注册执业印章。
八、建设管理要求
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切实履行管理工作职责,强化对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在实际工作中自觉遵守和严格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有效监管,确保政策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30日
以上就是建筑界政策频道带来的吉林关于加强基坑及边坡工程设计管理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学习参考。更多基坑及边坡工程相关建筑行业政策解读资讯请持续关注建筑界政策频道,建筑界政策频道为您带来最新建筑行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