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25日,江苏住建厅发布《2019年度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拟激励支持县(市、区)名单公示》,公示2019年度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激励地区名单,时间为3月25日至29日。
2019年度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拟激励支持县(市、区)名单公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配套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苏政办发〔2019〕33号)和《省级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结算办法》(苏财办〔2019〕52号)要求,综合考虑2019年度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工作组织推动情况、项目整体建设品质等因素,经报省推进办同意,拟定2019年度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激励支持地区名单如下:
县(市、区)(5个):宿迁市宿豫区、泗阳县、盐城市盐都区、建湖县、新沂市。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至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联系电话:025-51868787,传真:025-51868503。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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