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广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通知明确必须使用BIM技术的新建项目范围,及具体BIM技术应用的建设工程阶段要求,同时明确BIM配套费用。
近日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通知明确: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以下新建工程项目应在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采用BIM技术,鼓励在运营阶段采用BIM技术,其中经论证不适合应用BIM技术的除外:
1.政府投资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大型桥梁(隧道)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标准详见《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
2.装配式建筑工程;
3.海珠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荔湾区白鹅潭中心商务区,天河区国际金融城、天河智慧城、天河智谷片区,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番禺区汽车城核心区,南沙区明珠湾起步区区块、南沙枢纽、庆盛枢纽区块,花都区中轴线及北站核心区等重点发展区域大型建设项目。
除以上应用范围外,鼓励其他工程项目开展BIM技术应用。
(二)列入BIM应用范围的建设工程,尚未立项的,建设单位按照下列阶段开展BIM技术应用;已立项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根据所处阶段开展本阶段及后续阶段的BIM技术应用。
1.在项目立项阶段,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BIM咨询企业编制项目BIM技术应用方案,明确应用阶段、内容、技术方案、目标和成效。
2.在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单位组织建立BIM设计模型,并按要求提供BIM设计模型进行审查。
3.在施工阶段,建设单位组织建立BIM施工模型,实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可视化模拟、施工方案优化、施工进度和成本的动态管控。
4.在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组织建立BIM竣工模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5.在运营阶段,鼓励建设单位组织建立基于BIM模型的运营管理平台,实施智慧高效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BIM配套费用等相关事项。
扩展阅读:《广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
广州市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的技术应用,不光是设计向三维模型的转变,也将为广州市智慧城市的管理提供BIM模型,最终形成城市信息模型(CIM),提升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筑界BIM频道与您一同关注更多BIM最新资讯,分享更多BIM的研究成果,欢迎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