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住宅工程品质,住建部发布通知,决定在山东、湖北和宁夏三地展开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通知中对试点目的、内容和要求详细说明,并确定试点时间为期两年。
1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官网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的通知》,决定在山东省、湖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三地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
通知中指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住宅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大力提升住宅工程品质,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通知还明确,试点时间从2020年1月开始,为期两年。
通知中详细规定,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住宅工程施工许可、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主要建筑材料、实体质量、竣工验收等信息。
最后,针对试点地建设主管部门,通知从组织、沟通和宣传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扩展阅读:《住建部:关于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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