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索赔作为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由很多不同原因引起。相应的,施工索赔的机会也存在很多种情况,本文列举了九大类共51项内容,来看看第二类——业主代表的行为潜在索赔机会。
1、业主代表委派的具体管理人员没有按合同规定提前通知承包商,对施工造成影响;
2、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有误;
3、业主代表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指令、批准、图纸或未履行其他义务;
4、业主代表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进行不合理干预;
5、业主代表对工程苛刻检查、对同一部位的反复检查、使用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过分频繁的检查、故意不及时检查。
怎么样,看完后对施工索赔中业主代表的行为潜在索赔机会有所了解了吧。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的合同履行中一定要注意及时记录,保留资料档案,以便在发生以上索赔机会时及时索赔。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的学习和工作能产生帮助,建筑界合同频道将持续整理建筑相关合同知识,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