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有什么区别?

来源:建筑界编辑:袁斌发布时间:2019-12-13 16:20:12

[摘要]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日益规范,目前很多地区都取消了招投标中的保证金,而用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来担保,那么,履约保证金是什么呢?又和投标保证金有什么区别?一起来学习。

  一、基本定义的不同

  1、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投标保证金在业主招标中作为选择项出现的,而且仅仅在工程施工招标中才使用,在工程的勘察、设计及监理的招标中并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2、而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由于本法没有规定接受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不履行合同时是否应当双倍返还履约保证,所以我们不能将其视同为定金。其次,履约保证金也不同于预付款。预付款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前提前支付合同约定价款。以帮助义务人能更好地履行合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

  二、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区别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具体区别

  1.提交主体

  投标保证金由所有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仅由中标人提交。

  2.保证金的期限

  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期限内提交,一般在投标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应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返还时间为签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约保证时的第28天;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为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约定时间。

  3.后果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按废标处理;提交投标保证金但违反下述方投标保证金的两种情况之一,没收投标保证金;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失去订立合同的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方不履行合同,接受方可按合同约定没收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接受方不履行合同,须向提交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4.目的

  投标保证金的目的:投标人在有效期内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一旦中标,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要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

  履约保证金的目的: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要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

  怎么样?各位看完后有没有对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区别多了些了解啊?如果在之后的工作中遇到相关相关问题,可以来建筑界造价知识频道看看这篇分享。建筑界造价知识频道也会持续分享更多造价知识,欢迎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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