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北京市修订了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的实施办法,办法中简化建设工程开工手续,将原有的施工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证两个内容进行合并,并要求施工安全监督部门主动对接参建单位。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修订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此次修订精简了审批环节,合并了审批事项,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将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修订后,工程开工手续办理进一步简化,政府主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据介绍,此次修订将工程项目开工前需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调整为需取得施工许可手续,从减少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手续的角度,为工程建设创造较好的政策环境,最大程度推动工程建设进度。
另外,从提高行政服务质量角度,变被动接件为主动服务。手续合并办理后,工程施工许可信息系统将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信息发送至施工安全监督部门,施工安全监督部门主动对接工程参建单位,建设单位将不需再到施工安全监督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此次修订还完善了监督机构施工安全监管计划内容。各监督机构将重大风险、较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重点检查内容列入《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增加了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落实中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实践。
此次《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的修订和实施,有助于北京市建设工程进度的提升,也将提高建设单位的建设热情,改善营商环境。建筑界政策解读频道将持续关注更多建筑行业政策解读,欢迎关注我们,关注建筑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