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容提要:在21世纪,如何兼顾人类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都必须面对的挑战。本文介绍了南非的建块法和澳大利亚的基准测量法。两种方
内容提要:在21世纪,如何兼顾人类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都必须面对的挑战。本文介绍了南非的建块法和澳大利亚的基准测量法。两种方法的目标都是,通过使河流水流接近河流平均的天然水流过程的途径来保证所确定的河流生态目标。他们的概念和方法与大家所熟知的“最小生态流量”、“生态基流”等概念、方法存在着一定的区别。问题的提出
在21世纪,如何兼顾人类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都必须面对的挑战。确保“最小生态流量”、“生态基流”、“水质”等概念都是人类探讨解决上述难题所提出的应对方法。国外最近在这方面又有什么新的概念?使用什么新的方法?保障体系是什么?
一、 人与河流的关系
人类社会存在以来,人与河流的关系可以划分为3类,
第一类,人类被动适应河流型
这种关系存在于17、18世纪以前的发达国家,以及迄今为止的部分发展中国家。典型例子见于古埃及人利用尼罗河漫滩洪水发展农业的做法。在这种人-河关系中,最大的受益者是不仅有河流生态系统,也包括人类本身。人类从河流中得到了河流生态系统提供的种种有形的价值(如粮食、水产、一些今天已看不到的动植物等)以及一些无形的价值(如航运、优美的风景等)。
然而,在这种人-河关系中,人类也不时被极端的大洪水、大旱灾所苦。万物之灵的人类一直做着“要是河流完全听我的,那该多好呀”之类的“大头梦”。公元9世纪末统治亚述(如今伊拉克的北部地区)女王萨穆•莱姆特(Sammu-Ramat)的墓碑上写着:“我约束了大河,让她按照我的意愿流动……”
然而也只有进入20世纪以来,社会制度、水力科学及人类对水流控制工程技术的巨大进步才把亚述女王那种妄自尊大的“治河理念”付诸事实。从此人-河关系进入了种新型的关系:人类独占河流型。
第二种:人类独占河流型
在20世纪近100年了的时间内,全世界已经修建了约50000座大坝。在世界上的227条大河中,60%的河流已被大坝、引水工程及其他基础设施控制起来。尼罗河上的阿斯旺高坝修建之前后,峰枯流量之比由原来的为12:1变成2:1。恒河、印度河、阿姆河、锡尔河等在一年中的大多数时候都不能入海。
这种人类独占河流型人-河关系的特点是,人类为了自身的安全、幸福生活最大限度地控制、利用河流,致使现在的河流不再有水循环中的自然节律、河流生态系统遭到了极大的破坏。
在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南非、澳大利亚)已经意识到,以牺牲河流生态系统换来的人类安全和幸福只能是短暂的,不尊重以河流为生的动植物的生存权必然导致人类最终灭亡。这些国家的科学家开始行动起来,来拯救河流的生物,因此产生了第三种人-河关系:“人与生态共存”。
第三种:人与生态共存型
在这种人-河关系中,人不仅有权享用河流水资源,而且也要保证给河流生态系统分配所需的能不危及其可持续发展的水流过程。
对这种人与生态共存的关系,有两点需要进一步阐明:
(1)保护的对象不仅有人类,而且还有整个河流生态系统——不仅仅是河流中的某中、或某几种具体的动植物(鱼类等);
(2)保证河流生态系统能够持续发展的方法(或曰“处方”)是恢复河流的水流过程使之接近平均的天然河流水流过程,即生态所需的水是应有“大”、“中”、“小”各种成分,而且各种成分的出现(timing)应尽量接近天然的水流节律,原因是河流中的动植物已经适应了千百万年来的水流节律。
有了这样的理解,就不难理解过去在保护生态方面所走过的“弯路”。最早的保护生态的提法还只限于保护河流水质。水质好坏固然是保证河流动植物生存的关键因素之一,但问题是,单有良好的水质而没有水流节律的保证,许多河流动植物还是必死无疑。随后,于20世纪70、80年,人们提出了“最小生态需水量”。可想而知,如果尼罗河单有小水、没有漫滩的大洪水,就不会有滩地上的动植物群落,还会有发达的古埃及农业吗?!许多河流动物还需要大水指引它们逆河而行到上游或滩地上产子繁衍,所以“最小需水量”也不是挽救河流生态退化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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