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19-11-27 10:24:19

[摘要] 近日,为更好地落实国务院关于全民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陕西省住建厅印发通知,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就具体执行时间和费率调整做出规定。

  近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将落实实名制管理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竞争费)中计取,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陕西印发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通知.png

  一、费率调整

  通知中规定,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原来的3.8%调整为4%;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原来的3%调整为3.2%。

  二、执行时间

  1、通知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2019年12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项目执行调整后标准。

  2、截至2019年11月30日未完成的项目,2019年12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

  据悉,此举是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相关条文规定,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文规定,在对陕西全省实名制落实情况调研测算的基础上,结合陕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落实情况,做出的通知。

  以上就是建筑界政策解读频道带来的陕西省印发有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学习参考。更多建筑行业政策解读资讯请持续关注建筑界政策解读频道,建筑界政策解读频道为您带来最新建筑行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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