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闲置古民居建筑的再利用研究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20-03-24 14:36:55

[摘要]   每当人们游走在不论南方还是北方的城镇乡村,放眼望去一栋栋各种颜色的二层、三层小楼和小院此起彼伏、错落地矗立在道路两旁。如今一些

  每当人们游走在不论南方还是北方的城镇乡村,放眼望去一栋栋各种颜色的二层、三层小楼和小院此起彼伏、错落地矗立在道路两旁。如今一些单元楼也开始变得多起来,路边偶尔会有几堆准备盖房用的沙子水泥什么的,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过,引起一路的风沙飞扬,路旁的行人也都个个悟住嘴巴鼻子避在墙根。如图1、图2所示,我不敢说这些住宅、宅院是没有经过规划,没有经过设计的,可是我敢确定的是他们的雷同正在没有控制地蔓延着,杂乱无章的,极不协调的城镇房屋,让人很难知道自己到底身在中国的哪个地方。我们都深知历史对人类、对国家的意义,一些旧民居、老宅院代表着一个时期的历史,见证着一个时期的历史,如果我们借口城镇发展需要大量的土地而拆掉老宅院盖上新楼房,那么我们的城镇也是没有灵魂的城市,没有历史韵味的城镇。所以我们应该发展城镇,也应该保留历史。将现代的与历史相结合,在两方面同样发展。人们应当开始重视城镇住房的历史文化保护方面,不仅仅只是古迹文物的保护,不是就地重建而是“就地取材”,使我们的城镇住宅能够代表每个城镇历史文化的鲜明特色,使城镇闲置古民居焕发新的生命力。我想表达的重生是指可持续发展的,转变功能的再使用。

  一、关于小城镇闲置古民居

  中国各地的居住建筑,又称民居。居住建筑是最基本的建筑类型,出现最早,分布最广,数量最多。由于中国各地区的自然环境和人文情况不同,各地民居也显现出多样化的面貌。

  在中国,任何类型的建筑都是由民居逐渐演变而成,所以古民居的再利用必然是现代城镇文化发展的趋势之一。古迹建筑和古民居有一定的区别。古代留存下来的具有历史价值的文化建筑名胜古迹即为古迹建筑。古迹建筑一经确定,就要受到政府机关保护,没有许可,包括所有者在内的任何人,都不能够随意变动、修改。古民居规模较小,是反映城市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建筑物。近代民居大多建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一些保存完整、历史文化价值高、保护意义相对较大的民居被主管机关列为文物古迹保护起来,为了将他们完整、真实地保存下去,这样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虽然其他的民居保护价值与意义不大,但也应该被重视并流传下来,人们完全可以对它们进行创意改造。

  二、保存和再利用城镇闲置古民居的意义

  (一)环境方面

  每当我们对旧建筑进行拆毁、爆破,必定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巨大污染,重新建造新的建筑时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建筑材料,造成资源浪费。人们对环境的破坏已经成为事实,这些只能通过人们自己的努力去改善,面对环境恶化的危机,反思人类自身生存存在的安危,使建筑设计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的道路。如果我们对闲置古民居进行保护与再利用,或许可以对周边环境状况有所改善,同时,与古民居相协调的景观又会使环境质量提升。因此,对古民居进行改造和再利用是对城市环境有效的一项环保措施。

  (二)文化方面

  古民居蕴含当地人民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想象力,体现着普通老百姓智慧的创造力,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连接民族感情的桥梁。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以及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需要人们保护古民居,保护古民居文化特色的传承。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外国,很多国家很早就有法律条文规定和规范自己国家的城镇建筑形式。例如法国,法国现在的许多城镇建筑在拿破仑时期就已被规划。在意大利,许多城市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包括罗马、比萨、拿波里、佛罗伦萨等城市,这些城市有的被整体保护起来,个别古城是不允许建高层建筑的。虽然我们身处世界文明古国之一的中国,却很少能够找到大片的古代民居建筑。据了解,我国拆毁的老民居建筑以每年40%的速度在减少,建筑在我国的平均使用年龄只有25~30年。相比之下,英国132年,美国74年,这是多么令人尴尬的现状。中国的城镇占中国的国土面积较广,浓郁的民风民习在城镇体现得更为广泛,保护小城镇古民居迫在眉睫。对中国小城镇老宅院进行保护,不仅是在保护中华各族人民的优秀文化,也是在保护全人类的共同文化。

  (三)经济方面

  人们对原有的古民居进行改造与功能转换,大大降低了建筑重建的经费,与此同时,一些具有革新性的改造设计,会使许多人来进行参观投资。同时会促进地块内部和周边经济发展,甚至带动整个地区经济的复苏,具有低投入、高回报的经济效益。

  三、城镇古民居存在现状

  (一)状况一

  如图3、图4、图5所示,这些是我在我的老家运城新绛县见到的一些古民居,这些民居散落在现代的居民楼中,院子里被放满了这些古民居的拥有者家的杂物,使原本非常有味道的民居宅院变得十分颓败,可以看到院子中的电线毫无秩序地横跨在这些古民居中,在美观上与建筑寿命上都对这些古民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二)状况二

  早些年间有一些比较富有的人家买下古民居,他们并没有把这些古民居拆毁重建新的房子,而是经过修缮后自己居住。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很值得提倡的,但是他们的修缮方式是没有经过合理设计的,亦对古民居的美观造成损害。

  如图6、图7,这是一家人居住并修缮过的老宅院,这座宅院为清朝时期的民居建筑。宅院的主人在修缮时保留了大部分的建筑原貌,最大的变动是将室内的大的房间根据墙上柱子的位置将室内分隔为方便他们居住的小的房间,但是在室外,空调被很明显地搭置在建筑墙外,院子中横挂一根晾衣绳,院子中间摆放着的风景“照壁”也很奇怪,感觉这些都与整体建筑有些不和谐。   四、如何改造城镇古民居空间

  (一)了解空间

  改造一个古民居,先要对其进行详细的考查,比如建造年限、是否被列为文物,改造前后的使用功能、建筑的风格、周边的环境,等等。依据这些条件,评估民居建筑,如果其不具有较强的历史文化性,就要对这间老宅院在改造与再利用方面做得更多一些,以改造设计为主,以修复为辅,增加现代科技的设计,保留文化特色浓郁的部分。在中国不管是帝皇建筑还是民居建筑,最能体现中国元素也最具历史价值的地方就是房顶,一般在改造时应保留民居本身的房顶。

  (二)空间改造

  过去民居的房屋在建成之后,由房屋顶上的横梁来分隔房间数,再用屏风窗帘来进行分隔空间,但这样的做法不符合现代人的生活习惯,私密性与保暖性弱些,我们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空间改造,用墙面或玻璃来做分隔。在充分了解一套民居宅院以后,根据所了解到的信息进行设计,保留具有独特价值的空间要素,彻底清理现有土地上的废弃要素。例如北京有这样一套四合院,如图8、图9,户主姚云郎先生与夫人都是知名华侨,他们发现该四合院室内采光不太好,为了能使屋子里从早到晚都有阳光进入,他们在四合院改造标准范围内,稍加提高了房顶的高度,并在东、西、南、北四间屋子的顶棚都开了天窗。使得屋子的采光度提高。他们的宅院保留了原有的黑色斜屋顶和青灰石砖,以及梁架结构和一棵老柳树,清理现有土地上的废弃要素,在原有的北京胡同文化中,添加了现代气息。

  (三)功能转换

  深入研究古民居的自身潜在价值,挖掘它在未来的功能和形态的潜力,保留其某些具有独特价值的空间要素,创造性地予以功能置换。重生就是功能置换,让民居空间用新的生命得以延续、传承下去,赋予古民居全新的形态和功能,并且使古民居融入到新的功能与空间结构里去。民居的第一生命自然是居住空间,然而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快,生活空间要求便捷,因而古民居惬意的生活方式满足了现代人的居住需求,于是出现了许多废弃或准备重建的古民居。其实他们是完全可以被另作他用的。在国外,保护老旧宅院一直是不曾被遗忘的,例如日本的石川县金泽大学,利用学校附近的一些老宅院老民居,设计改造成为留学生宿舍供留学生们住宿,这样做既可以保留历史文化特色又可以让来自五湖四海的留学生体验到当地的文化氛围,更重要的是进行了功能“重生”,从废弃的旧宅变为了传播本地文化的留学生宿舍,也节约了重新建宿舍要使用的资源。

  (四)改变观念

  对于闲置古民居的再利用,要做到精神的改变与现实的改变,精神上要形成一种新型的观念。在谈到老宅院改造时,往往人们会有破坏老建筑而非保护老建筑的心理,但相对于重建房屋来说,改造绝对是在保护它们不被消失。我认为,人们应该改变一些旧的观念保守的观念,人们追求适宜居住、舒适便捷的生活,老宅院的改造与修缮同样也应该与时俱进,用新的材料形成新的观念,时代在发展,我们需要树立自信心,我们的设计师必须对自己的国家、民族的传统文化充满信心,不再盲目地追逐西方的设计模式。对世界各地文化进行研究,知己知彼,正确的认识和看待自己,发展自己,博采众长,融会贯通。对待传统文化,我们不仅要继承,而且要发展要创造,只有创造的继承,传统文化才会有生命力。

  五、结语

  土耳其诗人纳乔姆?希克梅说:“人的一生中有两样东西是永远不会忘记的,这就是母亲的面庞和城市的面貌。”中国经济发展迅速,许多人离家几年回到家乡,却已找不到回家的路。任何人都不想看到这样陌生的家乡。古民居再利用成为小城镇发展的一个契机。可是,不能够把简单的现代材料的堆加与原有的房屋建筑材料形成对比就说是创意改造,古民居及乡村建筑问题亟待解决,政府及主管部门应该予以关注,建筑设计师和普通大众更应该重视我们的小城镇从老宅院保护与利用问题。这个问题比城市建筑问题更为严重,更为复杂。让城市发展与城镇民居发展同步进行,让遍体鳞伤的古代民居变得美丽舒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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