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建筑经济管理中发生索赔的原因分析 建筑经济管理中的工程索赔原因分析:(1)工程延期的费用补偿。工程延期的索赔通常包括两个
一、建筑经济管理中发生索赔的原因分析
建筑经济管理中的工程索赔原因分析:(1)工程延期的费用补偿。工程延期的索赔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承包商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延期而造成的损失,一般这两个方面的索赔报告分别编制,因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并不一定同时成立,凡属业主方面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可索赔工期延长的费用补偿。(2)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因素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测的不利自然条件与人为因素,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遇到了地下构筑物或者文物,如地下电缆、管道等各种装置,只要是图纸上并没有说明的、导致了承包商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一般情况下因遇人为因素而要求索赔的数额并不大,但也有类似情况的发生。除此以外,由于机械设备闲置而引起的费用也是索赔的主要部分。(3)工程变更原因引起的索赔。由于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作指令,对原图纸设计院进行了较大的变更,如有关尺寸、工程量、施工时间及施工顺序等。 (4)工期提前的费用索赔。由于业主要求提前工期,迫使承包商加班加点采用赶工措施来完成工程,从而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可索赔加快施工所引起的劳动资源、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增加以及各种交叉干扰增大工程量等额外增加的费用。(5)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的索赔。由于业主不正当的终止工程,承包商有权要求补偿损失,其数额是承包商在被终止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全部支出,以及各项管理费用、保险费、保函费用的支出,并有权要求赔偿其赢利损失。 (6)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由于物价上涨,使人工费和材料费不断增长,引起了工程成本的增加费用的索赔。 (7)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引起的索赔。由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变化、国家调整关于银行贷款利率的规定、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停止使用一些设备的通知、施工技术的规定等,所引起的工程成本增加费用的索赔。
二、建筑经济管理中工程索赔的流程
1、收集索赔资料。"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证据是影响索赔的主要因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则索赔容易被驳回。因此,承包商索赔机构及工作人员应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干扰事件一旦发生应抓紧收集、整理与施工索赔有关的证据和资料,如承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定标书、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场签证、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书和双方往来的信函等。索赔证据必须真实全面,能充分说明干扰事件对工程造成的影响。
2、递交索赔意向通知。索赔事件发生后或意识到索赔在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潜在时,承包商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会同索赔小组,起草索赔意向通知,按照签定的施工合同约定的有效时间内递交给监理工程师,对此事件表示索赔的意愿。
3、计算索赔费用。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的复杂性和长期性,索赔的内容复杂多样,主要费用有以下几项:(1)人工费。因施工索赔事件发生而增加的完成合同以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也就是额外劳务人员的雇用和加班工作以及索赔事件发生引起的工时工效降低所消耗的费用。(2)材料费。因索赔事件发生,使材料实际用量超过合同内的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和材料因市场价格浮动需要调整的材料费以及索赔事件发生导致的材料价格波动、二次运输等增加的费用。(3)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4)管理费。因索赔事件的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总部发生的管理费。(5)利息。因索赔事件而发生的延期付款利息、增加投资利息、索赔款利息。 索赔费用计算:①索赔费用=工程结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②索赔费用=每个或每类索赔事件的索赔费用之和。
4、编制索赔报告。编写完整和具有说服力的索赔报告,也是索赔成功的关键。索赔事件发生后,虽然有了依据、事实和费用的计算,没有强有力的文字说明和表达能力,被索赔的一方不理解或不了解索赔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具体内容等,也不可能理赔。要求索赔的一方也就达不到索赔的目的,就不可能挽回因索赔事件发生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中的损失。因此,编写好索赔报告是一项法律、经济、技术、技巧复杂的工作。首先是对索赔的客观事实与损失的因果关系作有理有据的说明。其实是索赔报告必须准确,对索赔的事实要实事求是,计算的数据要准确无误,使对方能理解和了解索赔事件的来龙去脉。总之,编写好索赔报告是索赔成功的重要因素。
三、建筑经济管理中工程索赔的要点
1、把握索赔时机。承包商必须索赔时效范围内适时提出。如果总是担心或害怕影响双方合作关系,有意将索赔拖到工程结束才正式提出,可能会事与愿违,适得其反。其实索赔同守约、合作并不矛盾,索赔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中合作的一部分,只要合法、合理就应理直气壮地主动向对方索赔,大多索赔都是可以通过协商谈判和调解等方式解决的,索赔的关键是在于索,如果不敢索,对方是没有义务主动赔的。所以一个不敢、不会索赔的承包商最终必然是要亏损的。
2、注意谈判的方式方法。谈判技巧是索赔谈判成功的重要因素,要使谈判取得成功,必须做到:首先应事先做好谈判准备。认真做好谈判准备乃是促成谈判成功的首要因素,在同发包人和监理开展索赔谈判时,应事先研究和统一谈判口径和策略。谈判人员应在统一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变的灵活策略,以争取主动。在谈判中既掌握原则性,又有灵活性,要随时研究和掌握对方的心理,了解对方的意图;在进行谈判时,措词要委婉,要以理服人,而不是得理不让人,尽量避免使用对抗式的语句,以求得对方的理解;善于利用机遇,因势利导,准备有进有退的策略。在谈判中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经受得住挫折的思想准备,对分歧意见,应相互考虑对方的观点共同寻求妥协的解决办法等。采用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营造适合索赔争议解决的良好环境和气氛,促使索赔问题的圆满解决。
结束语
建筑经济管理中的工程索赔是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承包商和工程师、发包人之间的一项常规的、大量发生的而且又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也是承包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重要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