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9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废止《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专家评价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废止原冀建质〔2014〕36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关于废止《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专家评价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冀建法改函﹝2020﹞40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公共服务局:
按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专家评价制度的通知》(冀建质〔2014〕36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19日
以上就是建筑界政策频道带来的河北废止《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专家评价制度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学习参考。更多竣工验收专家评价制度废止相关建筑行业政策解读资讯请持续关注建筑界政策频道,建筑界政策频道为您带来最新建筑行业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