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区级双重奖励,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19-11-13 11:42:46

[摘要] 据悉,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近日出台规定,对于装配式建筑实行财政激励,除市级奖励外还给与区级财政奖励,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跟着建筑界行业热点频道了解一下吧。

  青岛市《城阳区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意见》日前出台,意见提出,对装配式建筑和建筑产业化基地,除给予市级以上财政奖励外,再给予区级财政奖励,奖补力度可谓是全山东省最大。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政府项目优先使用

  为加快区域建筑领域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青岛市城阳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意见指出,自2019年起,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并逐年提高比例,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40%以上。

  同时,以政府投资为主建设的机关办公建筑、市政工程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公共建筑,适合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应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和棚户区改造(旧村改造)安置房等项目,有条件的须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

  多级保障政策激励 促进装配式建筑建成投产

  意见还指出,在用地规划保障、区级财政资金奖励、财税激励、金融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信用机制激励等方面,都将给予装配式建筑政策支持。

  用地规划保障方面,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应不低于30%。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

  区级财政资金奖励方面,对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装配式建筑项目 (工业厂房及政府投资项目除外),给予区级财政资金奖励。依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规定,装配率达到50%(含50%)以上的项目,按建筑面积6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对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项目容积率不低于3.0的装配式高层工业楼宇项目和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且装配率在30%—50%(不含50%)的棚户区改造(旧村改造)安置房等项目,可按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每个项目最高奖励150万元。

  此外,青岛市城阳区还将对自现在起到2020年前建成并投产的市级以上建筑产业化基地给予补贴。

  另外,在财税激励方面,装配式建筑项目将享受免缴建筑废弃物处置费优惠政策等相关政策;在金融服务方面,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在资金计划发放时优先考虑;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对两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可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信用机制激励方面,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式高层工业楼宇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且装配率不低于30%的棚户区改造 (旧村改造)安置房等项目在评优评奖时优先考虑,相关参建单位在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中按市统一规定给予加分奖励。

  可以看出,青岛市城阳区为发展装配式建筑,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在政策方面给与了企业极大的鼓励和激励,这也是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一个缩影。建筑领域新旧动能转换势在必行,建筑界行业热点频道为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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