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单位在2013年11月7日发表了有关大东文化艺术中心的介绍,除了介绍空间的经验和理念外,并清楚地显示这个作品是张玛龙和陈玉霖建筑师的
贵单位在2013年11月7日发表了有关大东文化艺术中心的介绍,除了介绍空间的经验和理念外,并清楚地显示这个作品是张玛龙和陈玉霖建筑师的作品。当然在最后的部份有提到荷兰建筑师Cie是合作伙伴。
由于这种方式的报导可能涉及着作权等的冲突,我建议贵单位谨慎处理。
大东艺术中心是一件非常成功的作品,特别是从都市设计的角度,这个作品创造了不只是好建筑,更是好的都市空间。
作为大东艺术中心当年国际竞图的评审团的委员,以及后续县政府执行这个计画时的顾问,这个好作品的着作权不是属于张玛龙和陈玉霖单独所有,而是一个国际合作的结果。
其中必须特别强调的,这个计画建筑空间和外部空间的构成,构想、形式、构造和品质的坚持及控制,是荷兰「Cie 建筑师事务所」的成果。
作为一个作品的完整着作权和人格权,应该对这个案子的参与者给与必要的尊重和保护。
这种权力的关係,在当时国际竞图时,不只是当时高雄县政府杨秋兴县长坚持的(坚持建筑师是国际建筑师),彼此的关係更是写在合约关係中的(设计费的一半必须归于国际团队,以确保国际团队在合作关係中的参与)。
最后的成果发表如果成为单独台湾建筑师的成果,而绝口不谈国际合作的贡献,不仅不符合事实,对台湾举办国际竞图,外国建筑师的参与,甚至是一种羞辱,台湾也必须为这种态度蒙上剽窃和欺骗的恶名。
张玛龙建筑师也是我个人的朋友,有劝过要给与国际友人必要的尊重和合理的对待。
很显然张建筑师认为在国内可能不会形成问题,可是在台湾迈向国际化的当下,这种情形是无法被遮掩和唬弄的。
张玛龙建筑师在不同场合把这个案子当做自己事务所的成果,刻意不提荷兰建筑师Cie事务所的角色和贡献,已经引起国际的关注。
我个人的了解,这个案子已经形成国际纠纷。未来形成国际官司的可能性颇高。
準建筑人手札在把台湾建筑带向国际的接轨,贡献非凡。在台湾建筑界过去一直很难迈向国际舞台的文化氛围下,这种工作因此有更深刻和广泛的意义及价值。
对这种国际合作计画的报导,不仅必须谨慎,对台湾建筑界迈向国际接轨的文化态度,更有缔造和促进的积极意义。
个人长期参与在国际事务上,明了这种个案如果不谨慎处理,可能给台湾建筑界带来的杀伤力及破坏。
事实上荷兰Cie建筑师事务所已经两次来台寻找这种着作权被侵犯的可能解决途径。
基于回归事实和避免不必要的冲突,贵刊是否可谨慎处理,并给与平衡报导。我相信这也是準建筑人手札能够在专业界建立公信力的基本身段。
曾梓峰教授
高雄大学创意设计与建筑系
201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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