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领域PPP指导意见解读 农业投融资迎利好

来源:建筑界编辑:黄子俊发布时间:2019-05-06 15:12:37

[摘要] 摘要:发改委联合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

摘要:发改委联合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这也是农业领域首个PPP指导文件。 《意见》指出,深化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农业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对于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做好政策制定、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和市场监管,加快从农业领域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向社会资本“合作者”和项目“监管者”转变。注重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明确社会资本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合作。

发改委联合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这也是农业领域首个PPP指导文件。

12月19日,发改委联合农业部发布了《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这也是农业领域首个PPP指导文件。

《意见》指出,深化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农业领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对于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做好政策制定、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和市场监管,加快从农业领域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向社会资本“合作者”和项目“监管者”转变。注重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明确社会资本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通过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合作。

“这个文件是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和公共服务的一个有力探索,为社会资本进入农业领域PPP释放了积极信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PP研究中心副主任童再军说。

在重点领域方面,《意见》明确提出,重点支持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种子工程、现代渔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体系、动植物保护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模化大型沼气、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物联网与信息化、农产品批发市场、旅游休闲农业发展。

在路径方面,《意见》要求科学界定政府与社会资本的权利职责,规范项目投资管理和实施程序,明确操作规划与机制。鼓励地方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的方式投资农业领域PPP项目,并明确出资人代表,参与项目准备与实施工作。地方政府主导推动开展工作,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与政策创设,为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创造条件。各类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伤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投资、经营主体均享有依法依规平等参与的权利。

《意见》明确对已建成的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开展确权试点,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社会资本投资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

《意见》还指出要创新金融服务与支持方式。着力提高农业PPP项目投融资效率,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方式,支持农业PPP项目。

对此,多位专家表示,《意见》清楚划分了资产的归属,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措施,实实在在给投资各方吃了“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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