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法考考试时间详细安排已经公布,客观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26日(除江苏地区外,江苏考试时间仅为2月25日1天),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
上述时间是全国统考的时间,各地区考试时间或许会有细微调整,例如江苏。部分地区已发布考务安排,还有一部分地区暂未发布,考生要以所在地发布通告为准。
本次考试为2022年延考考试,针对考生为2022年报名成功,但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附上已公布地区考试时间安排:
2022已公布地区延考时间汇总 | ||
地区 | 客观题考试时间 | 主观题考试时间 |
安徽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2023年3月26日 |
青海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2023年3月26日 |
广东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2023年3月26日 |
广西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2023年3月26日 |
内蒙古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2023年3月26日 |
江西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2023年3月26日 |
海南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2023年3月26日 |
河南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2023年3月26日 |
贵州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2023年3月26日 |
天津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2023年3月26日 |
黑龙江 | 2023年2月25日、26日 | 2023年3月26日 |
江苏 | 2023年2月25日 | 2023年3月26日 |
法考考试科目有哪些
法考客观题考查包括卷一、卷二。
法考卷一考查科目: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法考卷二考查科目: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法考主观题考试为一卷。
法考主观题考查科目: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考客观题和主观题有什么区别
“司考”改为“法考”之后,原本的一次考试变成了两次——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通过之后才能参加主观题的考试。据厚厚所知,很多考生在备考的时候都是先备考客观题,客观题考试结束之后甚至客观题考试成绩出来之后确定自己通过了客观题才开始备考主观题,其实这样的策略对于主观题的备考来说时间是比较紧张的。
客观题和主观题虽然是两次考试,但是知识点是大体相同的,只是侧重点和表现形式不一样。
一、内容上
客观题卷一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卷二考查科目为: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二、考查方式
客观题考试考查方式是选择题,包括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
主观题考试考查方式是简答题,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
三、侧重点
客观题侧重的是对理论知识的掌握,主观题侧重的是对案例分析等实务方面的掌握。
由此可以看出,客观题和主观题是可以同时备考的,因为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一般会间隔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法考主客观准考证号码一样吗
根据查询显示号码位数不同,主管号由14位数字组成,客观号由12位数字组成。准考证,是主考部门发给符合条件的考生的允许考试凭证。考生可持此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规定考试。准考证一般印有考生姓名,照片,考生号,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